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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际追赃?追逃与追赃的区别和基本路径 |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与追赃30讲第19讲

2026年03月13日
什么是国际追赃?追逃与追赃的区别和基本路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与追赃30讲
第三模块·国际资产追缴  ·  第 19 讲(模块开篇)

什么是国际追赃?追逃与追赃的区别和基本路径

导读

这是第三模块、也是整个系列终章的开篇。前两模块铺设了无数工具——协助、取证、管辖、审判、缺席审判、违法所得没收——但它们反复指向同一个终点:把转移到境外的赃款追回来。这就是国际追赃。人们常把「追逃追赃」连在一起说,但二者其实是两件事:追逃追的是「人」,追赃追的是「钱」。一个外逃者即便永远抓不回来,他卷走的赃款仍可能被追回。本讲讲清什么是国际追赃、它与追逃的关系、它要走的几条基本路径,以及前两模块的所有工具如何在这里汇聚成一张完整的追赃之网。

一个朴素的追问:人抓不回,钱呢

贯穿前两模块的,是一个反复出现的身影:卷款外逃、藏身境外、引渡无望的嫌疑人。前面我们讨论了如何缺席审判他、如何对他的违法所得单独没收。但所有这些努力,最终都要回答一个最朴素的问题:那笔被他转移到境外的钱,到底能不能追回来?

这个问题之所以关键,是因为对许多跨境犯罪(尤其是贪污贿赂、诈骗)而言,「追回赃款」往往比「抓回人」更具实质意义——它直接关系到国家财产、被害人损失能否挽回。一个外逃者也许能逍遥一时,但若他卷走的赃款被悉数追回,犯罪的经济收益便被剥夺,「一人潜逃、全家享福」的算盘就会落空。国际追赃,正是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存在的整套制度与实践。

抓人是为了正义的「名」,追赃是为了正义的「实」。有时人一时抓不回,但只要赃款追得回,犯罪就没能真正得逞。

那么,到底什么是国际追赃?它和「追逃」又是什么关系?

什么是国际追赃:与追逃的分与合

国际追赃,是指通过国际合作与跨境法律程序,对转移至境外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进行查找、冻结、没收并最终返还的活动。它的对象是「物」(赃款赃物),目标是「把钱追回来」。

追逃 vs 追赃

追逃:追的是「人」——把外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缉拿、引渡或劝返回国受审。对象是人,手段以引渡、遣返等为主。

追赃:追的是「钱」——把转移境外的违法所得查找、冻结、没收并返还。对象是物,手段以资产调查、冻结、没收、返还等为主。

二者「分」在对象与手段,「合」在目标与协作——它们常常同步进行、相互支撑:追逃中掌握的线索可能指向赃款去向,追赃中冻结的资产又可能成为迫使外逃者归案的筹码。但关键在于,追赃并不必然依赖追逃的成功:这正是第17讲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意义所在——即便人始终不归案(逃匿甚至死亡),仍可「对物不对人」地把赃款追回。人与钱,可以分开追。理解这一点,是理解整个第三模块的钥匙。

追赃的基本路径

把赃款从境外追回,并非只有一条路。实践中,国际追赃主要循以下几条基本路径,它们各有适用情形,也常组合使用。

PATH 01
刑事没收合作

本国作出没收判决或裁定后,请求赃款所在国承认与执行,由其没收并返还。是最主流的路径,依托司法协助与判决承认。

PATH 02
由所在国直接没收

由赃款所在国依其本国法律,对境内的违法所得直接启动没收程序(如其本国的非定罪没收),再行返还。

PATH 03
民事诉讼追偿

通过在赃款所在国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对财产的权利、追回损失。是刑事路径之外的重要补充。

PATH 04
和解与自愿返还

通过协商、和解,促使相关方或所在国自愿移交、返还资产。灵活但依赖各方意愿。

这几条路径中,刑事没收合作(路径一)是本系列的主线——它把前两模块的工具几乎全部串了起来:以管辖权为立场,以缺席审判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作出没收裁判,以判决承认与执行让裁判在境外生效,以司法协助贯穿调查、冻结、执行全程。其余路径则在刑事路径走不通或不够时,提供补充与替代。后续各讲将分别展开这些路径与环节。

追赃的一般流程

无论走哪条路径,一次完整的国际追赃大体要经历几个前后相继的环节。把它们串起来,就是第三模块的整体脉络。

STEP 01
查找 · 找到钱

查清赃款的去向、形态与所在地——账户、房产、公司股权等,这是追赃的起点(第21讲资产调查、第22讲金融情报)。

STEP 02
冻结 · 按住钱

在追回前先冻结、扣押,防止资产被转移或耗散,争取时间(第20讲资产冻结)。

STEP 03
没收 · 确认归属

通过判决、裁定或所在国程序,从法律上确认这笔财产应被没收(依托第二模块的审判与没收)。

STEP 04
返还 · 拿回钱

将没收的资产返还给受害国或受害方,实现追赃的最终目标(第28讲资产返还)。

「查找—冻结—没收—返还」这四步,构成了国际追赃的基本骨架。其中尤需注意冻结的紧迫性——赃款是流动的,一旦被层层转移或提现,追回希望将极为渺茫。因此冻结往往要抢在最前面(呼应第3讲提到的紧急协助),先把钱「按住」,再从容推进后续的没收与返还。第三模块的各讲,基本就是沿着这四步逐一深入。

前两模块的工具如何在此汇聚

国际追赃之所以是整个系列的「终章」,是因为它不是一项孤立的制度,而是前两模块所有工具的汇聚与综合运用。把它们对照来看,脉络一目了然。

第一模块(协助)提供的是「跨境行动的能力」——查找赃款要靠跨境取证与调查,冻结、没收要靠协助执行,每一步跨境动作都依赖司法协助这条通道。第二模块(管辖与审判)提供的是「处置赃款的资格与依据」——管辖权给了本国办案的立场,缺席审判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作出了没收的裁判,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让裁判跨越国境生效。

前两模块像是分别打造的零件,国际追赃则是把它们组装起来的整机。协助给了「手脚」,管辖与审判给了「名分」,追赃让一切朝着「把钱拿回来」这一个目标运转。

正因如此,第三模块虽聚焦「追赃」,却会不断回望前两模块——因为追赃的每一步,几乎都在调用前面讲过的某件工具。可以说,读懂了前两模块,第三模块就是看它们如何「合力办成一件事」;而第三模块,则让前两模块所有抽象的制度,最终落到「赃款落袋」这一最实在的结果上。

更多案例:国际追赃的不同面孔

以下案例聚焦国际追赃的路径与流程,均为说明制度而作的典型化情景,并非特定真实案件。

案例一 · 刑事没收合作:主流路径的完整运转

一名贪污犯潜逃境外,赃款转入 B 国。本国对其违法所得作出没收裁定后,依司法协助渠道请求 B 国承认并执行该裁定。B 国审查程序公正后予以执行,没收赃款并安排返还。这条「没收裁判 → 境外承认执行 → 返还」的链条,正是刑事没收合作路径的完整运转,也是本系列的主线写照。

最主流的追赃路径,本质上是一场接力:本国跑「裁判」这一棒,赃款所在国跑「执行」这一棒,交接顺畅,钱才追得回。

案例二 · 所在国直接没收:借对方的法律之手

赃款所在的 C 国,本国法上设有针对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在本国请求与配合下,C 国依其本国法律对境内的相关违法所得直接启动没收,再行返还。这个案例展示了路径二——当本国判决难以直接获得承认,或所在国有更便利的本国程序时,「借对方的法律之手」没收,是一条务实的替代路径。

案例三 · 民事追偿:刑事之外的补充

在一起案件中,刑事没收因种种原因推进受阻。受害方转而在赃款所在国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对被非法转移财产的权利,通过民事途径追回部分损失。这个案例展示了路径三——民事诉讼是刑事路径之外的重要补充,在刑事手段受限时,提供了另一条追回资产的通道。

案例四 · 人钱分追:人未归案,赃款先回

一名外逃嫌疑人长期无法引渡归案(追逃受阻),但本国通过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其境外赃款作出没收裁定,并经境外承认执行,赃款得以先行追回。人还在境外,钱却已追回。这个案例集中体现了「追逃与追赃可分」的关键判断——追赃不必坐等追逃成功。

案例五 · 四步流程:查找到返还的全过程

一桩跨境贪污案:先通过资产调查与金融情报查找到赃款流入境外账户,紧急冻结防止转移,再经没收裁判与境外承认执行完成没收,最终将资产返还受害国。这个案例把「查找—冻结—没收—返还」四步完整走了一遍,正是第三模块各讲将逐一深入的整体脉络的缩影。

小结:第三模块的地图

回到那个朴素的追问——人抓不回,钱呢?国际追赃给出的回答是:钱,可以单独追,而且有多条路径可走。它追的是「物」,目标是「把钱拿回来」,与追逃既分工又协作,更不必坐等追逃成功。它通过「查找—冻结—没收—返还」四步,把前两模块的协助、管辖、审判、没收等所有工具,汇聚到「赃款落袋」这一终极目标上。

本讲铺开了第三模块的地图。接下来,第20讲讲最紧迫的「冻结」——如何抢先按住赃款;第2122讲讲「查找」——资产调查与金融情报;第2325讲讲追缴程序、协助与证据;第2627讲讲权利保护与司法争议;第28讲讲返还;最后第2930讲以典型模式与整体结构收束全系列。追赃,是这一切的归宿。

追逃追的是一个人,追赃追的是一笔钱。人或许能躲过抓捕,钱却躲不过法律编织的那张跨境之网。国际追赃的全部意义,就是让犯罪即便逃过了「人」的归案,也逃不过「钱」的归还。
—— 本讲结语 · 第三模块启
本讲核心要点
追逃追人,追赃追钱。国际追赃以「物」(境外违法所得)为对象,目标是查找、冻结、没收并返还赃款。
追赃不必依赖追逃成功。二者分工协作,但人即便不归案,仍可「对物不对人」地把赃款追回。
四条基本路径。刑事没收合作(主流)、所在国直接没收、民事诉讼追偿、和解与自愿返还,各有适用、常组合使用。
四步基本流程。查找、冻结、没收、返还;其中冻结最紧迫,须抢先按住赃款防止转移耗散。
前两模块工具在此汇聚。协助提供跨境行动能力,管辖与审判提供处置资格与依据,追赃让一切落到「赃款落袋」。
李仲伟律师
作者简介
 李仲伟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与追赃30讲」系列作者,长期从事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与跨境刑事风险研究,重点研究跨境追逃、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以及国际资产追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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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与追赃30讲  ·  作者:李仲伟
本文所有案例均为高度拟真综合案例,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需法律咨询,请联系专业律师。
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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