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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五审,一对出租车夫妇的"敲诈政府"罗生门

2025年11月25日
曹锐丁凤"敲诈政府"案重审二审开庭:八年五审,从敲诈勒索到寻衅滋事|洗冤刑辩团队
开庭快讯 · 卷宗
曹锐丁凤"敲诈政府"案

八年五审,一对出租车夫妇的
"敲诈政府"罗生门

从国家信访局门口的上访,到一审获刑各13年;从"敲诈勒索"被打掉,到"寻衅滋事"取而代之。2025年11月21日,重审二审开庭——曹锐、丁凤始终坚持:我们无罪。

案由 寻衅滋事(原指控敲诈勒索)  进度 重审二审已开庭 · 待判  来源 洗冤刑辩团队(本站收录)
曹锐丁凤敲诈政府案重审二审开庭  
2025 · 11 · 21

冯延强、郭海跃等律师辩护的曹锐丁凤夫妇"敲诈政府"案,重审二审开庭,为时一天,晚7点庭审结束。

曹锐丁凤案庭审记录截图  

曹锐丁凤夫妇"敲诈政府"案2017年案发,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重审二审,至今已经八年时间。

01起因:上访八年,被控"敲诈政府"

曹锐、丁凤多年来一直在甘南县从事出租车行业。自2012年起,因不满甘南县政府对出租车过户罚款不一致、内定出租车公司和营运指标、燃油补贴发放不公等问题,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却被甘南县政府报案,称被"敲诈勒索"。

2018年10月12日,甘南县人民法院认定曹锐、丁凤以非正常上访方式为要挟、强行勒索公私财物,判决二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各13年,罚金400万,认定违法所得195万元。曹锐、丁凤上诉。2018年11月,李仲伟、冯延强律师介入。经过一番努力,2019年5月10日,案件发回重审,并改变管辖至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02八年五审:一条漫长的审判之路

自发回重审起,辩护律师与两名被告人,开始了长达六年的审判之路。期间检察机关建议延期审理两次,龙沙区法院三次开庭,齐齐哈尔市中院延长审限一次,另经最高法延长审限十六次。曹锐、丁凤始终坚决不认罪,认为上访是合法主张权利、没有敲诈政府;二人曾被关押两年多,陆续于2021年10月、2022年4月取保候审。

2012起
上访维权
因出租车过户罚款不一、内定营运指标、燃油补贴不公等问题,到国家信访局上访。
2017
案发
甘南县政府报案,称被"敲诈勒索"。
2018·10
一审重判
甘南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二人各有期徒刑13年、罚金400万、违法所得195万。
2018·11
律师介入
上诉后,李仲伟、冯延强律师介入辩护。
2019·05
发回重审
案件发回重审,管辖改至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法院。
2020–22
三次开庭 · 取保
龙沙区法院三次开庭;最高法延长审限十六次;二人被关押两年多后陆续取保候审。
2025·06
重审一审改判罪名
敲诈勒索罪被打掉,改以"寻衅滋事"定罪,判曹锐四年半、丁凤四年。
2025·11
重审二审开庭
11月21日开庭,为时一天,晚7点结束,等待二审判决。
曹锐丁凤案重审一审判决相关截图  
03罪名更替:敲诈勒索 → 寻衅滋事

2025年6月17日,龙沙法院终于作出重审一审判决。敲诈勒索罪名打掉了,取而代之的是被称为"万能口袋罪"的寻衅滋事——而定罪逻辑基本没变。

原指控 · 2018一审
敲诈勒索罪
以非正常上访为要挟、强行勒索公私财物。各判13年、罚金400万、违法所得195万。
重审一审 · 2025
寻衅滋事罪
《刑法》293条(三)强拿硬要型。曹锐四年半、丁凤四年、违法所得191万。

判决认定:曹锐、丁凤以到国家非信访接待场所非法上访相要挟,索要23辆出租车营运指标、并要求成立公司,甘南县运输管理站迫于信访压力进行审批——即《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三)项的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但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对二人在非信访接待场所"非法上访"的事实指控不清,二人的上访诉求与23辆出租车营运指标无关。本案在程序、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上均存在问题。

04辩护四点:为何是一桩冤案
原审程序严重违法
原一审判决采纳了 15项庭审中未经出示、质证的证据,剥夺了曹锐、丁凤及辩护人的法定权利。
事实不清,被害人是谁不明确
营运指标是甘南县委县政府研究的决定,运管站只是服从决定,运管站不是被害人;齐齐哈尔市交通局作为审批营运指标的法律主体,也不是被害人。至于"信访压力",原审未作解释,公诉机关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县委县政府产生了何种信访压力、造成何种后果,仅泛泛而谈。
证据收集程序违法
大量书证是甘南县政府部门单方作出的《情况说明》等文书、存在大量复印件,且无《调取证据通知书》等程序性文书。辩护律师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后,甘南县公安局再次以《情况说明》予以"说明"、未提供相应程序文书,更印证了原审证据收集程序违法。
不符合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的三要件
本案在"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三个构成要素上均不成立——详见下表。
① 强拿硬要
指直接夺取或迫使他人交付财物。曹锐、丁凤并无直接夺取,而如何"迫使"、"他人"是谁,公诉机关均未解释清楚。
② 公私财物
须是具体的财物。出租车营运指标是一种经营权利,属抽象范畴;所认定的违法所得(售车、租车、售指标获利及燃油补贴)是基于经营权实现的合法财产,并非"公私财物"。
③ 情节严重
两高解释第四条列举了"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如价值千元以上、多次强拿硬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曹锐、丁凤的上访行为均不符合。
法律依据 · 寻衅滋事"情节严重"

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了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辩护人对照本案逐项核验,认为曹锐、丁凤的上访行为均不落入其中任一情形。

辩护人认为:曹锐、丁凤无罪,是被政府打击报复的冤案。

05等待:下一程,会是哪一种结局

案件告一段落,不知道二审判决要等多久。是一纸无罪宣告,再进入下一个周期的发回重审,还是简单粗暴地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尚是未知。

无论结果如何,始终坚定自己无罪的曹锐、丁凤,以及李仲伟、冯延强、郭海跃等律师多年的不离不弃,一定会让案件迎来希望的曙光。
—— 洗冤刑辩团队 · 曹锐丁凤案开庭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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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锐丁凤"敲诈政府"案 · 重审二审开庭快讯  ·  来源:洗冤刑辩团队(本站收录)
本文为开庭快讯,依据公开报道及辩护材料整理,仅供研究与参考,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案件仍在二审过程中,相关表述以司法机关最终认定为准。
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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