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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蒙冤,家属到底该怎么做?

2025年07月10日
亲人蒙冤,家属到底该怎么做?——伍雷给冤案家属的第一课|当事人应知应会
当事人应知应会 · 开篇

亲人蒙冤,家属到底该怎么做?

从认清刑事司法现实的几点"冷认知",到三大"台柱子"、怎样找律师、如何上网实名呼吁、如何寄信、如何配合律师记者——这是伍雷写给冤案家属的"应知应会"第一课。

文 / 伍雷
编者按

伍雷曾提出:坚强的被告人、家属和辩护律师,是冤案不可或缺的三大"台柱子"。但作为台柱子之一的冤案家属,骤然面对司法不公,本身不一定具备法律素养,时时还面对着勾兑的诱惑。想要救当事人于水火,家属具体该怎么做?有哪些文章、经验值得参考?

本网由此推出"当事人应知应会"系列文章,希望帮助当事人与家属更好地了解、摆脱案件所面临的困局。正如伍雷所说:"这样能避免、少走很多弯路。"本篇为开篇,作者伍雷。

伍雷谈冤案家属应知应会:刑事辩护、无罪辩护与冤案申诉

我是伍雷。冤案是社会系统性风险的产物,但如果家属一开始就选择好的方法,也可能会有比较好的效果。

一、先把几个基础认知想清楚

在此,首先需要对我国刑事司法的形势、现状,有一个基本的评估。以下是几点基础观念:

1
并非你无罪,就会被判无罪。
事实上几乎每天,我国都有很多无罪的人被判决为有罪。这是再常见不过的事,也是我执业多年的真实感受。家属千万不要以为"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2
并非有法庭的地方,就会实现公正。
这是历史阶段所限。我们相信我国的法治水平在不断进步,但现在一些地方,法庭已经变成领导干涉案件的工具。
3
并非无罪证据非常扎实,就会得到公正的判决。
难道法官、检察官看不出案子的问题吗?当无罪证据很多、整个案件昭然若揭时,为什么还会被判有罪?这说明,我们的审判并不仅仅发生在法庭上,法庭也不一定是实现正义的地方。
4
并非精彩的辩护,一定会得到正义的结果。
经常发生的情况是:律师做了非常精彩的辩护,揭露了证据矛盾,充分揭示了刑讯逼供,提供了无罪证据,庭审效果非常好,连三岁小孩到七十老妪都能听出是假案子——但没用,最终判决仍不甚理想。难道是法官、检察官不懂吗?不是。因为法官不一定对法律负责,法庭经常受到干涉、不能独立裁判,这种情况下,所有的道理都没有用。
5
家属不是法律专家,千万不要拿亲人的案件和别的"相似"案件相比较。
尤其是职务犯罪受贿案,有的家属看到别人被指控贪了10万、不斗争就静静接受审判,便想"我是不是也该如此"。殊不知别人实际可能贪了上百万、上千万,却只被起诉了一丁点——他不斗争是为了轻判。而你的亲人是完全冤枉的,怎能不斗争?
6
刑事辩护分三个时间段、两个空间。
三个时间段是:开庭前、开庭时、开庭后——所以辩护应当从被抓那天就开始,整个过程一点都不能放松。两个空间是庭上和庭外:庭外辩护,就是迅速向社会呼吁、要求公正审判。很多时候正是这样,才引起较大的社会影响,引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重视。当法庭不公时,就应该把法庭搬到全社会。

怎么引起较大的社会影响?这是互联网时代,有微博、微信、新闻媒体。要贡献所有家属的智慧和精力——吴华英、念建兰,就是天下所有冤案家属学习的榜样。以上有些是家属的工作,有些是律师的工作;只要案子一天没结束,每天都应该不停地呼吁、不停地工作。

二、案子启动之后,家属该做什么

众所周知,冤案会给家属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但越是困难,越考验我们的智慧。大难来临,家属要稳住阵脚、不要慌——家属的工作非常重要。第一件要明白的事,是冤案申诉、拯救家人的三个重要因素,也就是三大"台柱子"

柱一 · 最坚强的被告人
担心自己被打死、担心家人孩子安危而没挺住——尤其是编造口供,会让案子进入危险境地。
柱二 · 最坚强的家属
因为家属要请律师、要决定辩护方向;而且家属时刻面对着勾兑的诱惑。
柱三 · 最坚强、最执着的辩护律师
并非一开始就要求律师跟公检法硬碰,而是要有非常清晰的思路,坚持无罪辩护,不妥协、不勾兑。

很遗憾,很多职务犯罪案件中,这三者无法齐备,甚至三者都不具备。三股力量缺一不可,相互鼓励、相互支持;律师单方的辩护是远远不够的。家属的辩护是进攻性的、抓主动权的辩护,被告人的自我辩护既是最重要的自我防守,也是主动进攻。最典型的是江西周建华、北海孟荣展的自我辩护,由此社会才得以了解案件究竟怎么冤,否则被告人真的会被外界认为有罪。

三、怎样做,才能有效为家人伸冤

1 | 怎样找律师、找什么样的律师

(1)并非有钱就能找到好律师,这与家属的视野、知识面有关系。

(2)侦查、审查起诉、开庭,不同阶段、不同案件适合不同的律师——"一物降一物",这与钱并无多大关系。这不是说哪些律师不好,也不是贬低同行。

(3)此前已有无数冤案,他们也都有律师。这里并不单指国内的死磕律师,而是说:必须找到有崇高正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对冤案家属有强烈同情,在法律范围内不达目的不罢休,敢于向法庭、向中央陈述冤情的律师。找不到这样的律师,基本就会失败;找到了也不等于进了保险柜,但至少能带来一些希望。

(4)避免错过律师介入的最佳时机。很多案件耽误了最好的时机,非常令人可惜。家属千万不要幻想"现在解决不了、到下一个阶段就能解决"——要拼死防守、寸步不让,在每个阶段都全力辩护、抗争。

2 | 学会用互联网呼吁

这是一个互联网的社会。这既意味着庭审信息、刑讯逼供信息、案件作假信息不可能被完全保密,也意味着它是公布冤案最快捷的方式。古代冤民千里迢迢去开封击鼓鸣冤,如今到北京上访没用,却可以有效借助互联网。一个基本问题是:你懂不懂怎样在互联网上呼吁?敢不敢实名?找没找到呼吁的着力点?有些家属不敢实名,这样努力基本没用。此外,每天都要大量转发、引起关注。很多案件正是因为常年坚持不懈,律师、名人才开始关注。如果你是武林高手,当然可以一招制胜;但若武功平平,就死缠烂打——每次被打趴下,每次都要再站起来,不要指望一蹴而就。

3 | 给机关、部门邮寄信件

往往最笨的方法,可能是最有效的方法。最好根据冤情、配合律师来寄信:从人被抓那天开始,把冤情最具体的细节按每天详细阐述。如果写得让人爱不释手、引起深深共鸣与同情,就有可能达到效果。

(1)准备材料。每个案件都不一样,要找到这桩冤案"冤"的特色、具体的冤点。

(2)寄给谁?不要只寄给院长、检察长一个人。我们每个案子成百上千封地寄,最多一个案子寄了几千封,能找到的法官、检察官都写。

为什么寄信是有效的抗争和披露方式?如果一个案子真冤,办案人不想让别人知道、希望保密;我们恰恰相反——目的就是让办案机关及其上下级所有同事、领导,都知道详细的冤案情况。这样,办案人员糊弄审委会、院长糊弄审委会就更难了。谁说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审委会研究时,一名即将退休的副院长一拍桌子说"这是一起重大冤案,我不同意"?

4 | 学会与律师、记者配合

很尴尬的现实是:越有名、越有实力的律师,越忙。但一个聪明的当事人,要学会与律师沟通、帮律师做工作。譬如把律师写的东西一封封寄给法院、检察院、政法委;譬如不一定靠电话沟通,把整理好的案件思路、自己取的证,直接发到律师邮箱。以上只是举例,可根据律师的具体情况来做。

四、具体案件中常遇到的问题

职务犯罪

千万注意:遇到刑讯逼供、虚假口供,一定要坚持调取同步录音录像,对此法律有明确规定。很多案件中,被告人向我们泣诉如何被打、被刑讯,如果我们拿到相关录音录像,是不是就胜利了?比如有些笔录只显示一页一句话、不超过十个字,讯问时间却有一整晚——这段时间有没有可能被刑讯?

非法证据排除

好多家属不懂,却很迷信它。这项立法初衷很好,但司法实践中常常事与愿违。好多当事人疑惑地问:这么明显的刑讯逼供、威逼利诱取得的证据,怎么没被排除?这说明你对法庭的公正性还抱有幻想——这想法本身没错,但完全忽略了案外因素对法庭的影响。排非本意是排除公检法的刑讯逼供,实践中却往往演变成排除辩护人提出的事实、证据、线索,最后法院一句"不成立"。所以我建议,不要对它抱太大希望。

刑讯逼供、口供

一般来讲,没有威逼利诱、刑讯逼供,就没有冤假错案。为什么很多人在里面绞尽脑汁地编造自己的"罪行"?他疯了吗?这常常是人性的软肋被抓住了:再残酷的刑讯也能扛,但一旦拿家人、老婆孩子胁迫,立即崩溃。"舍得我死,保卫全家",必要时完全可以承认"在月球上杀人、在火星上受贿"。所以,揭露刑讯逼供,是这类案件中除了披露同步录音录像之外,最有效的辩护与抗争方法。

怎么证实?靠同步录音录像,以及当事人的自述。在看守所里,让当事人翔实自述、最后整理成文字稿。有的人记忆非常好,会讲出令人震惊的情节,如"被逼吃屎、学狗叫""被逼倒背唐诗"……对于刑讯逼供得到的口供,无法抛开内容空谈——这种口供经常是大量抄袭的,一定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有一次,我把笔录放大到大号图纸上给他们看,对面的处长们也很难堪。

二审不开庭

这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斗争问题,我自己也难以忍受。很多家属问我:二审不开庭怎么办、冤案怎么办?我的建议是——杜绝暴力,穷尽一切合法手段去呼吁公开案件、进行斗争。

诉辩交易、协商刑期

要根据案件的特定阶段、根据具体事实而定。这比较微妙,需要较高的水平。

调整心理状态

不要整天苦大仇深。保持最好的精神状态,才能保持旺盛的斗争状态。知道哪些人能帮自己、谁是敌人、谁是朋友,这也是申冤的首要问题。

放宽家属视野

把视野放得更宽广,了解本地、本省市有哪些党代表、人大代表、老红军、作家、记者,向他们紧急反映、请求帮助。事实上,很多案件就是这样反映到了中央、引起重视。也要重视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关注他人案件、相互帮助,知道谁是自己可以依赖的力量。

关于具体案件:比如福建郭碰珍、陈惠良的案件(当事人被打断腿、被打成"黑社会"),我们两年来一直在控告、诚恳地伸冤。当然,很多案件都正处于焦灼状态——我们不必恐惧,声嘶力竭的都是纸老虎,大家都是在考验耐力。包括福建小郑的案子在内,都不要放弃斗争。

五、整体策略与总结

整体策略是:瞄准重点(证据),公开案情。比如写信,尽最大努力地公开。这并不是鼓励大家上访——我是从研究清末"杨乃武与小白菜"的申诉历史中得到的启发:哭死也没人理会。那么现代社会的冤案家属该做什么?最典型的例子还是吴华英、念建兰:为了救弟弟,她们在8年、12年里做了多少事!有的冤案家属,发了个微博被单位领导找了,就来对律师说"不行了"——那你还能做什么呢?

选择律师很重要。如果律师不善于、不敢于公开抗争,不敢得罪办案机关和人员,冤案基本上注定无法平反。这是有实践依据的: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只要一追诉,除非遇到极其顽强的抵抗,法院基本会照猫画虎。

举个例子。关于浙江的职务犯罪,媒体曾这样报道:

"规范办案有助于提升办案能力、办案效果。"浙江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陈某说,从2014年1月到(报道时)今年2月底,浙江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556件1829人,其中厅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151人,没有发生一起因非法取证而被法院排除证据效力的事件,也没有出现一起办案事故,实现了办案数量、质量"双丰收"。

看到这样的报道,冤案家属对自己的案子还会有幻想吗?会不会倒吸一口冷气?

总结几点:

选择律师很重要——不敢公开抗争、不敢得罪办案机关的律师,难以平反冤案。
把自己演练成一位现代社会的"老百姓":人人都要懂网络、成为网络达人。
做公开的辩护,想尽一切办法公开自己的案子。
最重要的工作:坚持调取同步录音录像,披露刑讯逼供。
必须承认,有很多冤案是解决不了的;但一定要相信人的主观能动性,坚信"方法比困难多",绝不放弃斗争。律师也愿意与这样的家属、被告人一起工作。

目前对纪委办案模式,还没有太有效的方法,最好的办法还是披露、写信,向更高的机关控告。很多案件都正处于胶着状态——我们不必恐惧,大家都是在考验耐力,永不放弃,坚持追求真相、依法斗争。

胜利属于执着的斗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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