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涉黑、保住数亿身家,
重大民企冤案成功的六个「必须」
合肥许威案、重庆付廷祥案接连传来突破——都去掉了涉黑罪名,都为当事人保住了数亿财产。结合洗冤刑辩团队主导和参与的十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本人总结了此类案件成功的六个"必须"。
近日,有两个重大民企冤案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8月26日传来的、我们洗冤刑辩团队与汉鼎刑辩团队联手辩护的合肥许威案,二是9月4日传来的、周泽律师等辩护的重庆付廷祥案。两案都去掉了涉黑罪名,都为当事人保住了数亿财产。
通过对这两个案件的参与和观察,结合洗冤刑辩团队成功主导和参与的十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本人总结了此类案件成功的六个"必须",也就是六个因素。
必须有监督的力量
一个大人正在欺侮一个小孩,当围观者多了的时候,他会收手。公权力也是一样,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更加公正。
伍雷律师有句话:重大民企冤案,一旦启动,就如同一台疯狂的机器,轰隆前行;不依靠舆论监督,没有社会力量,你只能被它碾得粉碎。
中国的民企,其发家过程中大量依赖了关系,骨子里对权力的依附感难以去除,所以很多人担心公开后不好再找关系协调了——这种想法是很片面的。你只要不行贿,出事后动员社会力量让案件进入法治轨道,这其实也是一种辩护,我们称为"社会动员"。一个案件的解决是多种力量合力的结果,"社会动员"和公开辩护并行不悖,且相辅相成,因为两种方式的目标是一致的。近几年我们成功的多起案件中,"社会动员"起了很重要的作用,这些案件都是公开喊冤的。
必须团队协作,强调排兵布阵
"团队协作"是洗冤刑辩团队最重要的刑辩理念。重大冤案,有大名气的律师参与当然好,但不要认为哪个名律师参与了就会解决案件,要相信团队的力量。即便只有一个当事人的案子,我们一般也至少会配备五名律师组团辩护;重大民企冤案,都要有十多名、甚至几十名律师参与。这样律师们可以在团队中发挥自己的优势,这种优势互补会让团队具有强大的战斗力。
尽量争取所有的被告人都要配可以团队协作的律师,而且都要配两名辩护律师;重要的被告人除辩护律师外,至少要配两名控告律师,家属也要配代理律师——这就是排兵布阵,这是获得案件辩护成功的基础。
必须有一个经验丰富的指挥协调者
重大民企冤案发生,就像一场灾难降临,必须有一个系统的、整体的方案来应对,才可能成功。如何处理地方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关系、如何处理企业以前的合作者关系、如何调动社会资源让案件进入法治轨道、如何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如何组织力量进行社会监督、如何排兵布阵——这些都是相当专业的事,需要一个专业的人去协调。伍雷律师为什么被称为中国律师的"智多星"?就是因为他成功指挥协调了大量重大案件。本人十多年也一直在观察、总结重大冤案的系统性应对方案。
回顾过往发生的几十起重大民企冤案,一旦家属或当事人想自己来指挥案件、甚至来指挥律师,这个案子基本上不可能成功。相反,我们成功解决的十多起重大民企冤案的家属和当事人,都对律师百分百地信任,完全能听进律师的建议——其实这才是真正聪明的人。家属要明白,你可能是某个领域的专家,但你不是解决案件的专家,千万不能聪明到指挥专家的程度。
必须有强有力的、高效的庭外辩护
"案件决策权在哪里,辩护就到哪里"也是我们最重要的刑辩理念之一。通过大量寄信、沟通、控告、举报、社会力量动员、媒体和社会监督等庭外辩护方式,极大限度地引起案件决策者的注意,是所有成功案件必须要做的工作。因为凡是重大民企冤案,其级别都比较高,审判者一般不是决策者;为了防止下面的人不如实、不完整地跟上面汇报,我们必须主动去跟上面汇报——领导的信息不对称,是冤案发生的重要原因。
当然,法庭上的辩护也是非常重要的,对控方的证据全面过筛子、主动取证、讲究庭审策略,这些也是案件成功的重要因素。
必须有坚强的当事人和家属,特别是家属
坚强的当事人、坚强的家属、坚强的律师,这"三根台柱子"理论是我们最基础的理念,也是老生常谈。在此基础上,本人提出"什么样的家属,决定什么样的结果"的看法,在此不再赘述,感兴趣的读者可参阅相关文章。
必须舍得花钱
公开说这点好像有点俗,但也确有必要。兵马未动,粮草先行——除非案子有援助的公益价值,律师们可以少收费或者不收费;一般民企案件,经费越充裕,配备的律师力量会越强大。对单个律师来讲,律师费越高,他可能做的工作会越多。尽管大多有情怀的律师会尽量对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但他拿了比较高的律师费后,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在这个案子上更上心,这也是人之常情。
都知道打官司就是在烧钱,不能说烧得越多效果越好,但不舍得花钱的案子一般难有好的结果,这种负面案例比比皆是。
以上是本人十多年的观察和总结,也是洗冤刑辩团队刑辩理念的简单介绍,欢迎同行们提出不同意见,也欢迎同行合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