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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悦秋和他的申冤办公室

2025年10月07日
漓江杀妻案:李悦秋和他的申冤办公室——20平米出租屋里的26年伸冤|洗冤刑辩团队
漓江生死恋 · 案件纪实

李悦秋和他的
申冤办公室

一间20平米的出租屋,一个人写了3000多天的申冤材料

本篇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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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20平米的简陋出租屋,是"杀妻者"李悦秋出狱后居住的地方。26年前,妻子秦艳芳在家中遇害,他被怀疑是凶手,后被广西高院判处死缓,已于2018年4月出狱。出狱后无家可归,他租下这间月租仅250元的屋子——而它同时也是他的"申冤办公室"。3000多天里,李悦秋不分昼夜地研究那两份认定他杀妻的判决书与案卷,写下大量申诉材料:写自己根本没有杀妻、写被刑讯逼供的痛楚、写卷宗里种种不实记录、写与亡妻的恩爱过往。本文带你走进这间办公室,看他亲手写下的四类申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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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悦秋在他的申冤办公室

妻死人散,曾经的镇上能人,如今窝在这一方斗室里,生命中只剩下两件事:申冤,思念亡妻。李悦秋在办公室里书写的申冤材料,大致可分为四类。

材料一
刑讯逼供回忆录
还原170小时两轮"接力式"刑讯,与四份互相矛盾的杀妻供述如何被逼出。
材料二
物证分析材料
逐一拆解白底花布、铝盆、不锈钢调羹三件"作案工具"的致命破绽。
材料三
未翻供的原因
为何遭刑讯后仍未能在检、法阶段翻供——律师与法官的"劝"与"吓"。
材料四
亡妻信
被强加的动机、被设定的工具,满腔冤屈只能写给唯一懂他的亡妻秦艳芳。

刑讯逼供回忆录:170小时,四个版本

案发当晚,临桂县公安局办案人员二话不说直接带走了李悦秋,怀疑他杀害秦艳芳、并将现场伪造成入室盗窃。李悦秋如实讲述当天的行动轨迹——那天是赶圩日,他和合伙人在摊位上卖货,根本没有时间回家"杀妻",他坚决不承认。

然而五天之后,1999年4月18日,他却"承认"了杀妻。自此到4月30日,李悦秋共作出四个不同版本的杀妻供述,时间、过程、方法均不相同。在申冤办公室里,他写下了"承认"的原因。

两轮接力刑讯案发当日(1999年4月13日)下午6:00至4月20日下午6:00,办案人员分别在两江派出所、临桂县公安局刑侦队办公室以及一片废墟楼中,对李悦秋进行了长达170小时的两轮"接力式"刑讯逼供:24小时轮番上阵,殴打、威胁、恐吓、不准睡觉、不准喝水、强迫罚站、疲劳审讯,最终突破了他的心理防线。但因不是事实,杀妻的时间、过程、方法他只能编造——于是有了四个互相矛盾的版本。

物证分析:三件"作案工具",没有一件指向他

办案机关指控李悦秋杀妻,除被刑讯逼出的"杀妻供述"外,无任何物证佐证。判决书认定:他因建房之事与秦艳芳争吵、推打,用一块白底花布将其捂昏,再去卫生间取下铝盆盛满水将其溺死,然后用一把不锈钢调羹撬坏衣柜门、将柜内衣物抖落在地,伪造被盗现场。作案工具有三:白底花布、铝盆、不锈钢调羹。但这三件,没有一件真正指向李悦秋。

① 白底花布
用以捂昏秦艳芳

这块布是李、秦两人1986年结婚时购买、用来遮盖洗衣机的,案发时已用了十多年、多次洗涤、布料轻薄极易扯坏。尸检显示秦艳芳生前颈部被扼、扼颈时垫有软质衬垫物、被扼时有本能反抗、衬垫物与颈部皮肤有摩擦,下嘴唇还有血痕。若该花布真是捂昏工具,布上必会留下血迹、口液、肉皮屑、毛发等生物特征,一检便知。然而卷宗里只有现场照片,没有检验报告——要么检验了、没发现生物特征而不敢附卷,要么明知不是工具而根本未检。况且照片显示,花布的原始摆放形态和位置已被办案人员移动过,不再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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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白底花布
② 铝盆
盛水溺死秦艳芳

判决书称铝盆原挂在卫生间墙上、由李悦秋取下盛满清水。铝盆表面光滑,从墙上取下必留指纹、又极易提取,按一般办案习惯绝不会放过这一"铁证"——然而办案人员仍未检验。实际上,铝盆是秦艳芳取下的:案发当日早上她洗了蚊帐、被子,盆里是没倒掉的洗涤水、颜色浑浊,她母亲可以证明。李悦秋当晚的客观供述也提到:中午回家吃饭时见洗衣机盖掀着、盖布被放在一边;下午回家打水,发现秦艳芳倒在铝盆里时,水是浑浊的。由此他推断:是秦艳芳早上洗了衣服、取下铝盆,水未倒掉。

③ 不锈钢调羹
撬开衣柜、伪造被盗

调羹其实是办案人员提前为李悦秋"设定"好的撬柜工具,靠多次威胁、引供才得到"供述"。案发当天办案人员就在李家提取了一把调羹,那时李悦秋还未供述;1999年4月17日,办案人员详细询问了女儿李倩(案发时11周岁)家中调羹的数量、尺寸、位置,其后又在李家提取一把,而此时李悦秋仍未供出"调羹"。"调羹"是再寻常不过的餐具,办案人员却能在他供述之前"未卜先知"、分两次取走两把,显然反常。提取后,办案人员多次将他带到废墟楼,让他回想碗柜里"都有什么",直到他"猜对"调羹,还让他画了调羹图以便比对。更关键的是:李家衣柜是坚硬抗压的锥木,铁锤都难锤出印痕,不锈钢调羹根本撬不开,强力下必然弯曲;李悦秋供称撬完后调羹把儿弯了,而办案人员现场提取的调羹却没有弯曲——据他辨认,那根本不是他家的调羹。调羹表面光滑同样会留指纹,办案人员依旧选择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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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人员提取的不锈钢调羹,并未出现弯曲

因此,除杀妻供述外,没有任何物证能把秦艳芳的死与李悦秋联系起来。依《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李悦秋杀妻。

未翻供的原因:劝你认命的人,比对手更让人绝望

一般而言,侦查阶段遭受过刑讯逼供的犯罪嫌疑人,到检察院、法院阶段都会翻供,李悦秋也不例外——他试过,却被一次次按了回去。

1999年4月20日下午,在遭受170小时刑讯后,李悦秋被关进看守所。见到弟弟为他请的律师,他以为抓住了救命稻草,赶紧讲出冤情。不料律师却骂他:

弟弟请的律师

"你现在才讲是冤案,你知不知道你在刑侦队讲错了话,你现在讲是冤案,连你的命都保不了。"

一审开庭时,李悦秋两次当庭陈述冤屈、讲自己遭受刑讯、口供不真实。一审法官或许认为他认罪态度恶劣,庭上未予理睬,庭后也未让他签署庭审笔录。见到二审法官,他不甘心,再次申辩自己被冤枉,法官却直接呵斥:

二审法官

"你现在才说你的案是冤案,你懂不懂?不是我们要你死,只要院长一签字,你就死定,你还在说是冤案。"

面对律师的"好言相劝"、法官的不屑与恫吓,孤独弱小的李悦秋不敢赌。在国家机器面前他太渺小——若赌输了,他就成了世间无尽游荡的冤魂,冤屈无人知晓,妻子的公道也无人来争。

亡妻信:被强加的动机,与一封写给秦艳芳的信

李悦秋与秦艳芳相伴16年,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周边邻居从没见过两人争吵打架。但判决书认定,他因建房之事与秦艳芳争吵、起了杀心。办案人员还找来秦艳芳的母亲、妹妹等众多证人,试图证明他对秦艳芳不好、经常打骂,为"杀妻动机"做铺垫。

在办案人员唆使下,痛失爱女的关玉秀恨极了李悦秋,情绪激动,说尽他的坏话:经常打骂秦艳芳、作风不好爱耍女人,还认为女儿大概率是被他所杀。可第二天,关玉秀又找到办案人员,承认第一次的证言不真实——她整理秦艳芳的遗物后发现,凶手另有其人,根本不可能是李悦秋。

判决书中,证人谢秀妹被引为案发当日上午10点"在供销社门口看到李秦争吵"的关键人,这被认定为下午"杀妻"的导火索。但卷宗里谢秀妹自己的证言写明:当日上午10点她正在圩上买猪肉,根本不可能"分身"去供销社门口目睹争吵。判决书还采纳了与李悦秋同监舍三名犯人的证言,称他入所当晚亲口承认杀妻;可对于他所讲的"杀妻方法",三人陈述各不相同。出狱后,李悦秋历尽千辛找到这三人,他们却对作证一事毫不知情。

被刑讯逼供的杀妻供述、被设定好的杀妻工具、被强加的杀妻动机——满腔冤屈,李悦秋只能写给秦艳芳,因为只有她能理解他。亡妻信的结尾,他用一阕《江城子》,寄托对爱妻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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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悦秋自书亡妻信/申冤办公室一角

出狱后的李悦秋变得沉默寡言,与社会脱节近20年,曾经的镇上能人变成了一个"废人",连智能手机都搞不明白。他每天就窝在这20平米的办公室里,生命里只剩申冤与思念亡妻两件事。

"我现在最大的愿望是:让我们被冤枉的人被别人看到吧,同情一下吧。让中国的检察官们、法官们、公安们实事求是地办事吧,不要再冤枉别人了,不要再毁掉别人的一生。世界上没有像我李悦秋这样冤枉的人,我就满足了。"
—— 漓江杀妻案 · 李悦秋和他的申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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