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国已签订但尚未生效的引渡条约国家?
引渡条约是两国之间为了加强合作,共同打击犯罪而签订的双边协议。中国已与外国签订的引渡条约情况相对复杂。目前,中国已经与41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
引渡的条件和程序:在引渡过程中需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请求引渡的国家必须是有请求权的国家,即罪犯本人所属国或犯罪发生地国。其次,被引渡人必须居留在被请求引渡的国家,且犯有可引渡之罪。最后,引渡请求必须符合引渡条约的规定,包括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资料等。
引渡请求需要通过外交途径提出,并经由中国外交部指定的机关进行联系和协调。被引渡人在被引渡前,可以根据情况采取引渡拘留、引渡逮捕或引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在引渡过程中,被引渡人有权获得律师的帮助,并有权对引渡决定提出申诉。
已签订但尚未生效的引渡条约国家(9个)
中国还与以下14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但这些条约尚未生效:
- 巴拿马、塞内加尔、希腊、斯里兰卡、博茨瓦纳、毛里求斯、厄瓜多尔、亚美尼亚、澳大利亚等14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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