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摩追逃 · 写给在摩当事人
人在摩洛哥、国内涉案,会被引渡回国吗?
你的真实处境与自保路径
一句话(请认真读):中摩之间有一份 2021 年生效的引渡条约,引渡在摩洛哥是真实、首要的风险,而且已经发生过。摩洛哥不是安全港,且其人权保护不及欧盟国家。
但也别绝望:引渡要经最高法院出具意见、再由政府决定;摩洛哥是《禁止酷刑公约》《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缔约国,负有不推回义务;庇护(UNHCR)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在实务中曾帮助暂缓对华引渡。
你的战场在引渡程序、不推回主张和国际机制——而且要趁早、要专业。
一、先说实话,再给你抓手
实话:摩洛哥对你而言不是安全的地方。中摩自 2021 年起有生效引渡条约,两国在"战略伙伴"框架下司法与执法合作密切;条约生效后,中国已成功从摩洛哥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除正式引渡外,也存在以移民法遣返的可能。
抓手是实打实的:引渡在摩洛哥要走司法与行政程序,不是说送就送——须先经最高法院(Cour de cassation)刑事庭出具引渡意见,再由政府决定;同时,摩洛哥作为《禁止酷刑公约》缔约国负有不推回义务,UNHCR 庇护程序与联合国特别程序在过往个案中曾促成引渡的暂缓。把这些用好、用早,是摩洛哥语境下的现实自保。
二、为什么是真实风险——中摩有生效引渡条约
条约:《中摩引渡条约》2016 年 5 月 11 日在北京签署(系两国"战略伙伴"框架下一揽子协议之一),摩方 2017 年批准,2021 年生效。
程序:引渡请求由摩洛哥最高法院刑事庭审查并出具意见;意见有利的,由政府以法令准予引渡。核心条件包括双重犯罪、政治犯罪例外等。
人权义务:摩洛哥是《禁止酷刑公约》《公政公约》缔约国,并已加入 1951 年《难民公约》(但其境内庇护实务在很大程度上依赖 UNHCR)。
三、那他们会怎么把你送回去?——四条会落到你头上的路径
- 正式引渡——最现实的风险。典型链条:国际刑警发红色通报→ 摩方逮捕→ 最高法院出具引渡意见 → 政府决定 → 移交。本系列罗某案即走完这条链条。
- 移民遣返/驱逐出境。以签证或居留问题移除出境的"捷径",程序保护更少。保住合法居留身份能避免被走这条线。
- 劝返("猎狐/天网"行动)。有人联系你或家人、施压"回国说清楚""主动投案从宽"时——见下方提示。
- 资产追缴与司法协助。中国可通过双边司法协助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请求协助调查、冻结、追缴资产。
1. 你没有义务"自愿"回去。"主动投案从宽"是劝说,不是命令。是否配合是你的权利。
2. 别放弃抗辩、别"绕过程序"。引渡有法定程序与不推回义务;任何让你"自愿放弃抗辩、直接走"的安排,都会让你失去本可主张的保护。先咨询律师。
3. 尽早求助 UNHCR 与律师。受到威胁、跟踪或骚扰,保留全部沟通证据;若面临迫害风险,尽早向 UNHCR 申请庇护、向律师求助——在摩洛哥,庇护身份与国际关注往往是关键杠杆。
四、你能怎么防御——本文重点
摩洛哥的防御靠三条线一起打:引渡程序内抗辩、守住不推回底线、并用 UNHCR 庇护与国际机制补位。它不像欧盟国家那样有《欧洲人权公约》与"刘诉波兰案"那种强判例护盾,所以更要尽早、更要组合发力。
主轴一:在引渡程序内抗辩
在最高法院审查阶段,可就双重犯罪是否成立、是否落入政治犯罪例外、证据是否充分、以及回国将面临酷刑/死刑等风险提出抗辩;意见有利于引渡的,行政(政府决定)阶段仍是可争取的关口。要尽早委托熟悉摩洛哥引渡的律师介入。
主轴二:守住不推回底线(CAT/ICCPR)
摩洛哥是《禁止酷刑公约》缔约国,其第 3 条规定:有充分理由相信将遭酷刑的,不得驱逐、遣返或引渡。《公政公约》第 6、7 条(生命权、禁止酷刑)同为依据。论证核心,是把"回去会出事"坐实为遭受酷刑/死刑的真实风险,并指出中方"保证"不足以消除该风险。
据公开案例,摩洛哥最高法院曾在涉酷刑风险的对华引渡案中作出有利于引渡的意见——你未必能指望引渡法院替你挡下。在该案中,真正促成引渡暂缓的,是当事人的寻求庇护者身份,以及 UNHCR 与联合国特别程序援引不推回原则的介入。
因此实务中,不推回主张往往要在政府决定阶段提出,并同步借助 UNHCR 庇护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形成多点施压。单押法院一处,风险很大。
主轴三:UNHCR 庇护与国际机制补位
摩洛哥的境内庇护制度较薄弱,实务中很大程度依赖 UNHCR 进行难民身份甄别。对面临迫害风险者,尽早向 UNHCR 登记、申请庇护,并视情况向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相关特别报告员等机制递交紧急申诉,是争取"不被推回"的现实路径——寻求庇护者身份本身,就构成要求暂缓引渡的有力理由。
最该先找的,其实是中国的刑事律师
和前几篇一样,真正的地基是一位中国刑事辩护律师:把"我怕回去会出事"变成有据可查、具体到罪名和后果的风险——讲清你实际被指控什么、是否可能触及死刑、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程序不公,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供摩方律师在最高法院、政府决定、UNHCR 与联合国机制中提交。理想团队是"中国刑事律师(地基)+摩洛哥引渡律师+庇护/国际机制支持+CCF 红通申诉"。请认准正规执业资质,别把命运交给来路不明的"中介"。
五、立即该做 / 绝不要做
✓ 立即去做
- 尽早组建律师团队(中国刑事律师+摩洛哥引渡律师)。
- 若面临迫害风险,尽快向 UNHCR 登记、申请庇护。
- 保住合法居留身份,避免被走移民遣返。
- 固定证据:酷刑/死刑/程序不公风险材料,及劝返、骚扰记录。
- 评估同步启动联合国人权机制(特别程序、CAT 委员会)。
✕ 绝不要做
- 别在压力下"自愿"放弃抗辩、仓促签字回国。
- 别轻信"绕过程序、直接走"的安排。
- 别让居留身份逾期失效。
- 别在资产被调查期间自行转移、处置资产。
说明:"绝不要做"覆盖的都是保护你自身合法权利的内容(防弃权、防身份失效、防受压签字、防被认定转移犯罪所得),不涉及任何规避合法程序的建议。具体决定都应在律师指导下作出。
六、真实案例参考:两面都看
这一节作为佐证,分两面看。以下为公开报道事实,对当事人适用无罪推定。
结论很清楚:在摩洛哥,决定结果的,是你能否尽早取得庇护身份、并把酷刑/死刑风险通过律师与国际机制有力地摆上桌。越早、越专业、越多点发力,越有利。
七、家属能做什么
国内外两端的合法配合。国内家属如被约谈或施压,注意自身合法权利,不替当事人做承诺、不签署不明文件;境外家属协助固定证据、对接律师、并配合推进 UNHCR 与国际机制申诉。保留全部沟通证据。统一对接律师团队(中国刑事律师与摩洛哥引渡律师协同),统筹两端信息与各阶段时限,避免多头表态被人利用。
八、常见问题
摩洛哥有引渡条约,那我是不是必然会被引渡?
不是必然,但风险真实。引渡须经最高法院意见与政府决定,可在程序内抗辩;CAT 不推回义务、UNHCR 庇护与联合国机制也曾促成暂缓。结果取决于个案与你抗辩的及时与质量。
摩洛哥法院会替我挡下吗?
未必。公开案例显示最高法院曾作出有利于引渡的意见。真正的杠杆常来自寻求庇护者身份与国际机制的介入,所以要尽早向 UNHCR 申请庇护、并多点发力,而非只押法院。
有人让我"主动回国从宽",我该怎么办?
是否配合是你的权利。不要在压力下放弃抗辩或仓促签字。先保留对方联系证据、咨询律师;任何"绕过程序直接走"的安排都要高度警惕。
本文为面向在摩当事人及家属的一般性普法信息,依据截至 2026 年 6 月可公开查证的摩洛哥法律、国际条约与官方资料整理,不构成针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引渡与庇护的法律与实践会持续演变,正式使用前请核对最新文本与判例。
涉及具体引渡抗辩、不推回主张、庇护或在摩刑事/资产事宜,请第一时间咨询具备摩洛哥执业资格的引渡/刑事律师,并尽早评估 UNHCR 庇护与国际机制。本文对读者一切涉案事实采无罪推定立场;所引案例为公开报道,仅作佐证。
李仲伟律师团队 · 跨境刑事风险防控与难民/保护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