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五十八部手机,十二个人
两栋普通的住宅,十二个人,一百五十八部手机。算一下就知道这不是"每人一部"——是每个人同时挂着十几个账号,扮演着十几个不同的人。而在这之前的三周里,同一个州,已经查了另外两处。
- 事件:2026 年 7 月 16 日下午约 4 时 15 分,马来西亚霹雳州怡保县商业罪案调查组同步突查两处住宅,扣查 12 名中国籍男子(25 至 40 岁)。
- 缴获:158 部手机、6 台笔记本电脑、5 个无线路由器、5 份话术脚本、15 张 SIM 卡等,估值约 3.45 万林吉特。据警方,该团伙自今年 6 月起运作,目标为中国境内的受害人,使用即时通讯应用配合本地网络接入实施诱骗。
- 更大的图景:这是三周内同一州的第三起——7 月 13 日怡保另两处(公寓与住宅)扣查 18 人;4 月 7 日 Bagan Datuk 一处民宿扣查 22 人。合计 52 人,三案罪名完全相同。
- 罪名:依刑法典第 420 条(欺骗)、第 120B 条(犯罪共谋)及移民法令第 6(1)(c) 条调查。12 人目前处于扣查与延押阶段,未起诉、更未定罪。
- 一句话:园区正在变成客厅——而客厅,是查不完的。
据马来西亚《星报》、马新社及多家马来文媒体 2026 年 7 月 18 日的报道,并援引霹雳州警察总监莫哈末阿尔威·再纳阿比丁的声明:7 月 16 日下午约 4 时 15 分,怡保县警察总部商业罪案调查组依情报同步突查位于 Taman Ipoh Selatan 与 Medan Pengkalan Setia 的两处住宅,扣查 12 名中国籍男子,年龄介于 25 至 40 岁。
据警方,初步调查及从查获的笔记本电脑中起出的话术脚本显示,该团伙涉嫌运作网络"爱情诈骗"呼叫中心;自今年 6 月起在这两处运作,目标为中国境内的受害人,并使用即时通讯应用配合本地网络接入,诱骗受害人参与投资与网上买卖。
查获物品包括:158 部手机、6 台笔记本电脑、6 个鼠标、5 个无线路由器、5 份话术脚本、15 张 SIM 卡、3 个 USB 充电站及 3 个接线器,总值估计约 3.45 万林吉特。12 人被延押三日(7 月 17 日至 19 日),案件依刑法典第 420 条、第 120B 条及移民法令第 6(1)(c) 条展开调查。
就案值而言,这是一起小案。但把它和同一个州前三周的另外两起放在一起看,就会看到一件比案值重要得多的事。
两栋住宅,十二个人
无罪推定与事实分层其一,12 人目前处于被扣查与延押协助调查的阶段,尚未起诉、更未经法院定罪,一律适用无罪推定;警方所述的运作方式与目标群体,系初步调查认定,非司法结论。其二,约 3.45 万林吉特是查获设备的估值,绝不是诈骗金额、涉案资金、已冻结资产或受害人损失,两者不得混同。其三,受害人数、损失金额、账户与资金链的查证结果,以及 7 月 19 日延押期满后的处理(释放、继续羁押、移民扣留、起诉或遣返),官方均无说明,本文不作推断。其四,文中列出的同州前两起案件系各自独立的案件,仅用于呈现同期执法态势与作业形态,与本案无关联,不得混同或将人数相加计入本案。其五,各人在其中的角色、是否存在被虚假招聘诱骗或被胁迫者,官方均无说明;依本系列一贯立场,被诱骗、被扣证件、被强迫作业者与主动参与者在法律上必须严格区分。
一百五十八除以十二
先做一道很简单的除法:158 ÷ 12 ≈ 13。
这个数字,比案值更能说明这类作业点的真实形态。它意味着现场不是"每人一部工作机",而是每个人同时操作十几部设备。而每部设备背后,通常对应着一个独立的社交账号、一个独立的人设、一段独立的对话。
屏幕那头,你以为你在和一个人聊天。而在屏幕这头,那个"人"可能只是十几个窗口里的一个——他正在同时和十几个像你一样的人,说着同一套话。
与那 158 部手机同时被查获的,还有一样东西——5 份话术脚本。警方明确表示,正是从笔记本电脑中起出的脚本,让他们判断出这是一个"爱情诈骗"呼叫中心。
脚本的存在,说明了两件事,而两件都很要紧: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警方提到该团伙使用本地网络接入。这与本系列写东帝汶时提到的卫星互联网恰好形成对照——在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方,他们根本不需要卫星,一条普通的家用宽带就够了。这也正是这类作业点难以从外部识别的原因:它的用电、用网、垃圾、出入频次,和一栋普通住宅没有明显差别。
三周,三案,五十二人
现在把镜头拉远。
把霹雳州近期公开的三起案件并排放——请注意,它们是各自独立的案件,此处并列仅为呈现作业形态:
三周之内,同一个州,五十二人。而作业点分别是:一处民宿、一处公寓、四处住宅。
把这条曲线接回本系列此前的记录,方向就非常清楚了。本系列第四十九篇写过马来西亚纳闽的案子:那是一处集中的场所,五十七人食宿作业一体。而如今——同一个国家,半年之内,"一处场所五十七人"变成了"三处民宅十二人、公寓十八人、民宿二十二人"。
清剿一处场所,是一次行动;清剿散落在一个州各个小区里的六处民宅,是一项日常工作。规模变小了,数量变多了,而执法的单位成本,翻了好几倍。
这正是本系列在第五十四篇提出、并在联合国相关报告中得到印证的那个判断——执法压力驱散了这个产业,而不是拆掉了它。只不过在缅甸、老挝方向,它迁去了更远的国家;而在马来西亚这样基础设施与法治条件都较好的地方,它选择的是另一条路:不走远,只是化整为零,搬进普通人的小区。
对普通读者而言,这条趋势有一个很直接的含义:"看起来不像园区",已经成了它现在的常态。没有高墙,没有铁丝网,没有几百人集中住宿——只有一栋看上去很正常的排屋,窗帘常年拉着,里面十几个年轻人和一百多部手机。
目标在变:从中国人到意大利人
三案里还有一个变量,值得单独拿出来看:受害人的国别。
本案的目标,据警方是中国境内的受害人;而 4 月那起(独立案件)据报道,目标是欧洲、特别是意大利的受害人。
同一个州,同样是中国籍的作业人员,同样是租来的房子——这一处骗中国人,那一处骗意大利人。受害人的国籍,已经变成了一个可以按项目切换的参数。
这与本系列此前两次记录到的现象完全吻合。第五十一篇写越南北宁时,讲的是一伙不会法语的人用翻译工具骗了法国人;第六十五篇引述的联合国报告则指出,相关招募广告已针对德语、波兰语、荷兰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法语、瑞典语、挪威语与英语使用者投放。
三条线索指向同一个结论:这个产业早已不把自己定义为"针对华人的诈骗",而是"面向全球的诈骗"。而受害人国籍的切换成本之所以这么低,正是因为——语言、话术、支付通道与洗钱环节,都已经被做成了可复用的服务模块。换一个目标市场,需要换的只是脚本和几个账号。
这也意味着一件对中国读者而言不太舒服、但必须面对的事:当作业人员主要来自中国、而受害人分布在世界各地时,其他国家的执法机关会如何看待和处理这些人,就成了一个越来越现实的问题。本系列写过的多起案件——从马来西亚到印尼、从越南到东帝汶——都在同一个方向上累积。
三重罪名,一次触发
最后讲法律后果。三起案件都依同样的三条规定展开调查,这个组合本身很有代表性:
据马来西亚媒体的报道,相关罪名一旦定罪,可能面临最高十年监禁、鞭刑,并须处以罚款。请注意"鞭刑"这两个字——这是许多中国籍当事人及其家属在事发前完全没有概念的一项刑罚,而它在马来西亚的刑事体系中是真实适用的。
境外从事这类活动的人,往往只算过一笔账:赚多少、被抓的概率多大。他们很少算另一笔——在那个国家,这件事的刑罚清单上写着什么。而那份清单,是由当地法律决定的,不由你的预期决定。
最后必须重申程序的界线:这 12 人目前只是被扣查、延押以协助调查,既未被起诉,更未被定罪。延押期满之后会怎样——释放、继续羁押、转入移民扣留、正式起诉,还是遣返——官方尚无说明。而这几条路的代价结构完全不同,也正是当地律师在最早阶段最应当介入的地方。
四条可迁移的判断
实务提示(潜在受害人、务工者与家属)
- 网络认识、感情升温、随后提到投资——这条链几乎必是骗局。本案的目标正是中国境内的受害人,手法是通过即时通讯应用建立关系后引导"投资与网上买卖"。请记住那条最硬的识别线:任何平台在你要提现时以缴税、解冻、核验、保证金为由索要新的转账,一律是诈骗。此时唯一正确的动作是停止转账、截图保全、立即报警,并同步向银行申请止付。不要试图"再交一笔把本金捞回来"。
- 境外"高薪岗位":作业点已经是普通民宅了。不要再以"有没有高墙铁网"作为判断标准。凡是承诺高薪、包食宿、不问经验、要求集中居住并统一保管证件的境外岗位,无论对方发来的照片看起来多像正规办公室,出发前都必须核实公司注册、工作内容与签证类型。已身处其中者,应设法立即脱离,并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当地警方求助。
- 务必弄清签证与从业的匹配关系。本案三条罪名中最躲不掉的是移民法那一条——持旅游签或免签入境后从事工作,本身即构成违反入境条件,且可独立启动扣留与遣返。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应确认自己持有的签证类别与实际从事的活动相符。
- 家属:在延押的最初几天就介入,不要等结果。亲人在境外被扣查的,应立即在当地委托刑事律师,确认罪名、延押期限、可否保释,以及延押期满后的可能走向(释放、继续羁押、移民扣留、起诉或遣返);同时联系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领事探视。若确系被虚假招聘诱骗、证件被扣或被强迫作业,应通过律师尽早提出受害人身份的主张并提供证据——这一身份不会被自动认定。
- 马来西亚《星报》2026 年 7 月 18 日关于怡保两处住宅"爱情诈骗"呼叫中心被查的报道
- 马来西亚国家广播电视台新闻门户及马新社关于本案的报道(运作起始时间、目标群体、通讯方式与本地网络接入)
- 《马来西亚前锋报》《寰宇报》《星洲日报》系统马来文媒体关于查获清单、延押期限与适用条文的报道
- 相关报道关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怡保两处场所扣查 18 名中国籍人员的独立案件
- 相关报道关于 2026 年 4 月 7 日 Bagan Datuk 一处民宿扣查 22 名中国籍人员、目标为欧洲受害人的独立案件
- 马来西亚刑法典第 420 条、第 120B 条及 1959/63 年移民法令第 6(1)(c) 条的一般规定(背景)
- 12 人处于扣查与延押阶段,未起诉、未定罪,适用无罪推定;3.45 万林吉特系设备估值,非诈骗金额或受害损失
一百五十八部手机,摆在一栋普通排屋的客厅里,充电线拉了一地。屏幕上是一百多段正在进行的对话,每一段都有人在认真地回复、认真地心动、认真地攒钱。而屏幕这头,只有十二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照着五份脚本念同样的话。这个行业最擅长的,就是把巨大的伤害,摊薄成一件看起来很轻的日常工作——轻到坐在里面的人,都以为自己只是在打字。跨境合规热点解读 · 第六十八篇
延伸阅读:四个深度系列
本篇聚焦住宅型诈骗作业点、散点化趋势与马来西亚的三重罪名结构。若要把红通、遣返、追逃、追赃等主题往深里读,可顺着下面四个系列继续——它们分别从"为什么 / 怎么做 / 制度依据 / 风险全景"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