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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取钱的人——日本快递柜特殊诈骗案3名中国籍人员被捕解读 · 跨境合规热点解读 第五十五篇

2026年07月19日
飞来取钱的人——日本快递柜特殊诈骗案3名中国籍人员被捕解读 · 跨境合规热点解读 第五十五篇
跨境合规热点解读  ·  第五十五篇

飞来取钱的人

特殊诈骗/快递柜/取现役/窃盗罪/短期来日作案/耗材化  

三个中国人,从中国轮流飞到日本,在便利店的取款机前站一会儿,把钱取出来,塞进别人家的快递柜,然后离开。他们做的这件事,在日本不叫诈骗——它叫窃盗。而且它是一个独立的罪,不需要你参与过任何一句欺骗。

据《朝日新闻》《东京新闻》《产经新闻》等 2026 年 7 月 10 日的报道,并据日本警视厅特别搜查课的发布:警方同日公布了两个不同的特殊诈骗集团的收网情况——它们分属不同的组织,却共用同一个手法:用快递柜(宅配ボックス)交接赃款。

其中一个是中国籍集团。任百晓(37 岁)等 3 名 30 多岁的中国籍男女,于 6 月 29 日与 7 月 6 日分两批被捕,罪名为窃盗等。据逮捕事由:2026 年 5 至 6 月间,该团伙以"有国民年金退款"为由,诱使宫城县一名 58 岁女性汇款;并使用他人名义的现金卡,在便利店的 ATM 取出现金,窃取金额 17 万至 29 万日元。警视厅认为,该集团涉及约 30 人受害、总额约 2600 万日元——但这是警方正在调查的关联金额,并非已查明或已起诉的全部数额。

另一个是日本人集团。回收役津田某(41 岁,住所不定、无业)被捕:2025 年 8 月,其同伙冒充儿子,向东京都内一名 88 岁女性谎称"喉咙手术急需用钱、同事会去取",骗走现金 800 万日元;一名当时 19 岁的少年(受け子)把现金放进练马区一处国家公务员宿舍院内的快递柜,随后用保密性高的通信软件通知津田,津田当天开车前去回收。据警方,该集团 2025 年 1 至 9 月涉约 40 起、总额约 1 亿 1200 万日元,使用了十几处快递柜。

两个集团,一中一日,互不相干,却在同一件事上想到了一起。这说明快递柜已经不是某个团伙的小聪明,而是整个特殊诈骗产业的新基础设施。

01
案情速览 · The Facts

两个集团,一个柜子

012026.05–06
中国籍集团以"国民年金退款"名义,使宫城县一名 58 岁女性汇款;并以他人名义现金卡在便利店 ATM 取现,金额 17 万–29 万日元
02交接方式
3 人从东京都江户川区某集合住宅院内的数处快递柜取走现金卡;用卡取出的现金,再放回快递柜,交给他人。
03关键模式
3 人系从中国轮流短期来日——短期入境、作案、离境,再换下一批。
042026.06.29 / 07.06
警视厅特别搜查课分两批逮捕 3 人,罪名为窃盗等。警方认为该集团涉约 30 人、约 2600 万日元(正在调查的关联金额)。
05同日另一案
日本人集团回收役被捕:受け子把骗来的 800 万日元放进国家公务员宿舍院内的快递柜,回收役开车取走。该集团涉约 40 起、约 1 亿 1200 万日元,用了十几处快递柜。
06选址标准
警方指出:被盯上的,是没有监控摄像头、没有自动门锁的集合住宅院内的快递柜。

无罪推定与事实分层其一,3 名中国籍人员目前处于被逮捕阶段,尚未起诉、更未定罪;警方明确表示未公布 3 人的认否(是否承认指控)。在生效裁判作出之前,一律适用无罪推定其二,"约 30 人受害、约 2600 万日元"是警方正在调查中的关联金额,不是已经查明、已经起诉或已经定罪的数额;逮捕事由所载的具体窃取金额为 17 万至 29 万日元。本文严格区分这两个数字,读者亦不应将其混为一谈。其三,3 人在组织中的具体角色、上线身份、是否受人指使或被诱骗,官方均无说明,本文不作推断。依本系列一贯立场,被虚假招聘诱骗、被胁迫者,与主动参与者在法律上必须严格区分。

02
作案链条 · The Chain

一步一步,还原这条链

先把整条链按时间顺序走一遍。以下每一步,都来自警方发布与日本媒体的公开报道;本节只复原已公开的环节顺序与责任归属,不涉及任何可供模仿的操作细节。

1
第一步:一通电话——"您有一笔国民年金退款"
这是日本最典型的"还付金诈骗"套路。有人打电话给宫城县那位 58 岁的女性,谎称她有一笔国民年金的退款可以领取。骗局在这里成立,罪名在这里叫诈欺。而打这通电话的人,在整条链上叫"话务"——他既不见受害人,也不碰钱。
2
第二步:让钱和卡,离开受害人
在这通电话的操控下,受害人做了两件事之一或全部:把钱汇了出去;以及/或者,让自己的现金卡脱离了自己的掌控。这一步做完,受害人已经失去了对财产的实际控制——但她多半还不知道。
3
第三步:卡,被放进了一个快递柜
这是整条链的枢纽。那些骗来的现金卡,被送进了东京都江户川区某集合住宅院内的数处快递柜。放卡进去的人是谁,警方尚未公布。但可以确定的是:他放完就走了,他不会等在那里。
4
第四步:三个中国人,去把卡取出来
这 3 名被捕者登场了。他们从那几处快递柜里,把现金卡取走。请注意:到此为止,他们没有见过受害人,没有打过任何一通电话,也没有见过那个放卡的人。他们只是打开了一个柜子。
5
第五步:便利店的 ATM 前,站十分钟
他们拿着不属于自己的卡,走进便利店,在 ATM 上取出现金——单笔 17 万至 29 万日元就是这十分钟,构成了他们被逮捕的那个罪:窃盗。(为什么是窃盗不是诈骗,见下一节——这是全案最要紧的法理。)
6
第六步:现金,再放回快递柜
取出来的现金,他们又塞回了快递柜里。然后离开。至于是谁来取走——据报道,是"某人"。他们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也不会知道。
7
第七步:不露面的人,把钱拿走
最后一环由回收役完成——在同日被捕的另一个集团中,回收役的做法是开车巡回,一处一处把柜子里的现金取走;甚至连发给下线的报酬,也是放在快递柜里交付的。这一层之上,还有真正的组织者,他们连日本都不必来。
8
第八步:人换掉,链条继续
这 3 人做完就飞回中国,下一批人再飞过来。链条不变,柜子不变,只有站在 ATM 前的那张脸在换。

现在,请退后一步,看这条链最可怕的地方在哪里:

一句解读  

从打电话的人,到放卡的人,到取卡取钱的人,到最后拿走现金的人——整条链上,没有任何两个环节的人见过面。他们之间唯一的连接,是一个谁都能打开的铁盒子。

这就是为什么这套手法会被两个毫不相干的集团同时采用。它不是把骗术升级了,而是把组织结构升级了:每一段都只知道自己那一段,抓住下面这一层,问不出上面那一层。而站在最下面、最容易被监控拍到、最容易被抓的那一层——就是那三个飞过来取钱的人。

03
罪名 · Theft, Not Fraud

罪名是窃盗,不是诈骗

这是全案最容易被中文转述搞错、却也最要紧的一条:这 3 个人被捕的罪名,是"窃盗",不是"诈骗"。

为什么?这里有一个非常精妙、也非常残酷的法理结构,值得每一个可能被"兼职"招募的人读懂。

1
对受害人的欺骗,成立诈欺罪
打电话谎称"有年金退款"、诱使对方汇款或交出卡——这是骗人,成立诈欺罪。承担这个罪的,是负责打电话的那个角色。
2
但在 ATM 取现,成立的是窃盗罪
因为 ATM 是一台机器,而机器不会"被欺骗",也不会基于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你用一张不属于你的卡从 ATM 里取走现金,在法律评价上,是从银行的占有之下窃取了现金——所以是窃盗
3
于是,"取钱"变成了一个独立的犯罪
这才是要害。它不依附于欺骗环节,它自己就能单独成罪你可以完全没有参与过任何一通电话、没有说过任何一句谎话——你只是"去取了个钱",但这个动作本身,就已经是窃盗了。
一句解读  

"我没骗人,我只是帮人取个钱"——这句话在很多人心里是一道免责的护身符。但在日本刑法面前,它不是护身符,它是一份供述。

请把这一点讲给每一个可能被"轻松兼职"招募的人听:取现役(出し子)是特殊诈骗产业链上被抓最多、拿钱最少、罪名最实的角色。你不需要知道整个骗局怎么运作,你不需要认识上线是谁,你甚至可能真的以为自己"只是帮朋友取个钱"——但你站在 ATM 前的那一下,罪就已经成立了。而且它还常常和组织犯罪处罚法犯罪收益转移防止法等罪名叠加,量刑绝不轻。

04
柜子 · The Box

一个不需要见面的柜子

现在讲快递柜。为什么两个毫不相干的集团,会不约而同地想到它?

因为它解决了特殊诈骗产业最大的一个痛点:必须见面。

传统的特殊诈骗有一个绕不开的环节——受け子(收款役)必须当面从受害人手里把钱接过来。这是整条链上最脆弱的一点:会被监控拍到,会被受害人当场指认,会被埋伏的警察抓个正着。日本警方多年来的打击,大量成果就来自这个环节。

快递柜把这个环节,去人化了。

1
上下游不再照面
受け子把钱放进柜子,用保密通信软件发一条消息;回收役过一会儿来取。两个人从头到尾没见过面、不知道对方是谁。抓住了下面这一层,问不出上面那一层。
2
连报酬也通过柜子发放
据报道,在同日被捕的另一集团中,给受け子的报酬,也是放在快递柜里交付的。整个组织被切成一段一段,段与段之间只靠一个铁盒子连接。
3
选址标准很明确
警方直指:被盯上的是没有监控摄像头、没有自动门锁的集合住宅院内的快递柜。换句话说,你家楼下那个谁都能走进去的快递柜,可能正在被人当作赃款中转站。
一句解读  

诈骗产业每一次"进化",都不是发明了新的骗术,而是找到了一样本来为方便生活而存在的东西,把它改造成犯罪管道——礼品卡、快递包裹、短租房,现在轮到了快递柜。

这个逻辑,本系列已经写过很多次了:洗钱与赃款转移,从来不只走银行。它走的是一切能承载价值、又缺乏身份核验的通道。而快递柜恰恰完美符合:无人值守、无需实名、免费、遍地都是。

顺带说一句给所有在日读者的实用提醒:如果你住的公寓没有监控、没有门禁,而快递柜谁都能走进去用——请留意异常。发现不属于自己的包裹、发现有人频繁在柜前逗留、发现自己的柜格被陌生人使用过,都应当及时向管理公司与警方反映。你的快递柜被人拿去当赃款交接点,你不会因此犯罪,但你会被卷入一场漫长的调查。

05
耗材 · Disposable

从中国轮流飞来,做完就走

但整篇报道里,最让人心里发凉的,是这一句:3 人系从中国轮流短期来日。

把这句话摊开看:他们不是在日本的留学生,不是在日本工作的人。他们是专程从中国飞过来的——飞来,取钱,走人;再换下一个飞过来。

一句解读  

为什么要轮流?为什么要短期?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被当作耗材使用的。用几天,扔掉,换新的。抓了也不心疼——反正下一个还在排队。

这个模式的组织逻辑,冷酷得近乎理性:

1
短期停留,降低暴露
在日本待得越久,越容易被监控拍到规律、被系统标记。来几天就走,画像就建不起来。
2
轮换使用,切断关联
每一批人都是新面孔,彼此之间未必认识。抓了这一批,供不出下一批。
3
而组织者,从不入境
真正拿走大头的那些人,可能一辈子没去过日本。被抓在东京的,永远是那个站在便利店 ATM 前的人。

所以,请务必看清那些招募话术的真面目——它们通常是这样出现的:"日本短期工,包来回机票和住宿,工作轻松,几天赚几万";"帮忙取个钱,跑跑腿";"合法业务,就是流程上需要用别人的卡"。

不存在任何一份需要你飞去日本、用别人的卡取钱的合法工作。一份不需要技能、不问经验、却付你远超市场价的报酬、还给你包机票的"兼职",它给你的从来不是工资——它给你的是风险溢价。而那个风险,叫刑期。

06
代价 · The Cost

被抓在日本,意味着什么

很多人对"在日本被抓"没有概念,觉得日本是法治国家,程序文明,应该不至于太糟。恰恰相反——对一个不懂日语、没有律师、家在国内的中国籍嫌疑人来说,日本的刑事程序是极其难熬的。

1
羁押期长,且以讯问为中心
日本的侦查阶段以口供为重心,逮捕后可经检察官请求由法院裁定勾留并延长,实践中起诉前的羁押可以持续相当长的时间。这段时间里,讯问是高强度、高频次的。
2
语言是最大的障碍
讯问有翻译,但笔录是用日文写成的。你签的每一份笔录,都是一份可能在法庭上决定你命运的文件——而你未必真的读懂了它。这就是为什么,在第一次讯问之前就有律师介入,至关重要。
3
定罪率极高
日本刑事案件一旦被正式起诉,有罪判决的比例极高。这意味着真正的战场,在起诉之前——争取不起诉、争取罪名与情节的准确认定,远比开庭后再辩护有效。
4
刑满之后,还有退去强制
外国人因刑事犯罪被判刑的,服刑结束后通常面临退去强制(强制遣返)与长期入境禁令这是刑罚之外的第二重后果,而它往往影响一生。

而且,回国之后未必就结束了

还有一层,很多人完全没想到:在日本被判刑、被遣返回国,不等于这件事就翻篇了。依中国《刑法》第 7 条,中国公民在境外犯罪的,适用中国刑法;第 10 条规定,在境外已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但并不当然免于追究。而这类行为在国内,同样可能被评价为诈骗共犯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行为地与国籍地的双重管辖,是真实存在的

换句话说:你为了几万块钱飞去日本站的那十分钟,可能要用两个国家的刑事程序来偿还。

本篇聚焦 · Focus

四条可迁移的判断

1
"取钱"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罪
ATM 是机器,机器不会被骗——用他人的卡取现,在法律评价上是从银行占有下窃取现金,成立窃盗罪。它不依附于欺骗环节,可以单独成罪。"我没骗人,只是帮人取个钱",不是护身符。
2
犯罪总在征用为生活便利而生的设施
礼品卡、现金包裹、短租房,如今是快递柜。共同点是:能承载价值,又缺乏身份核验。防线不在银行,在每一个无人值守的环节。
3
"不见面"是组织切割的技术
放的人和取的人从不照面,连报酬也通过柜子交付。这让每一层都相互隔绝——抓住下面这一层,问不出上面那一层。而站在最下面的,永远是最容易被抓的那个。
4
短期轮换来日,是把人当耗材
飞来、取钱、走人、换下一个。组织者从不入境,被抓在东京的永远是那个站在 ATM 前的人。包机票、不问经验、几天几万——那不是工资,那是风险溢价,而风险叫刑期。
行动清单 · Practical Notes

实务提示(合法路径)

四条要点  
  • 识破"日本短期高薪工"的招募:凡是承诺"包来回机票住宿、工作轻松、几天赚几万",而工作内容涉及用他人的卡取钱、代收包裹、代开账户、跑腿送东西的——一律拒绝并举报。不存在任何一份需要你使用他人银行卡的合法工作。已经答应但尚未行动的,立即停止、保全招募信息与聊天记录,并可向警方举报。
  • 已经做过的,尽早自首、如实说明:如果你已经做过取现、代收赃款等行为——无论是被骗还是明知——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是法律上明确可以争取从宽的路径;同时应完整保全能证明自己受骗或被胁迫的证据(招募帖、聊天记录、报酬转账、对方施压的记录)。继续做下去,只会让数额越滚越大、罪责越来越重。
  • 在日居民:留意你家楼下的快递柜。若所住集合住宅没有监控、没有门禁,快递柜可能被外人利用作赃款交接点。发现陌生人频繁在柜前逗留、柜格被无故占用、出现不属于任何住户的包裹,应及时告知管理公司并报警。你不会因此犯罪,但你会被卷进一场漫长的调查。
  • 亲人在日本被捕:律师必须在第一次讯问前介入。日本侦查阶段以口供为中心,笔录以日文书写,而你签下的每一份笔录都可能决定结果。应立即委托熟悉刑事、最好通中文的日本律师(可通过日本弁护士会的当番弁护士制度或中国驻日使领馆寻找渠道),并申请领事探视。真正的战场在起诉之前;同时要提前评估刑满后的退去强制,以及回国后可能面临的追究。
本篇信息来源
  • 日本警视厅特别搜查课 2026 年 7 月 10 日关于两个特殊诈骗集团的发布
  • 《朝日新闻》关于两集团共用快递柜交接赃款、3 名中国籍人员从中国轮流短期来日的报道
  • 《东京新闻》关于逮捕事由(国民年金退款名义、宫城县女性、17 万–29 万日元)及关联金额的报道
  • 《产经新闻》关于日本人集团回收役被捕及涉案规模的报道
  • 日本刑法关于诈欺罪与窃盗罪的构成,及"机器不能被欺骗"的一般法理(背景)
  • 中国《刑法》第 7 条(属人管辖)、第 10 条(境外受过刑罚处罚的处理)(背景)
  • 3 人尚未起诉、更未定罪,认否未公布;"约 2600 万日元"为警方调查中的关联金额,非已查明或已起诉数额
他大概觉得这事很简单:飞过去,在便利店站十分钟,把钱取出来,塞进一个铁盒子,然后回家。没有骗人,没有见面,没有暴力,甚至没有说过一句话。可日本的法律不看你说没说话,只看你有没有把不属于你的钱拿走。而那些真正策划这一切的人,此刻还在某个地方,等着下一个愿意飞过来的人。
跨境合规热点解读 · 第五十五篇

延伸阅读:四个深度系列

本篇聚焦日本特殊诈骗、取现役的刑事责任与跨境双重追究。若要把红通、遣返、追逃、追赃等主题往深里读,可顺着下面四个系列继续——它们分别从"为什么 / 怎么做 / 制度依据 / 风险全景"展开。

红通主题 · 为什么 + 怎么做
INTERPOL 红通体系
系统逻辑20章 · 操作手册红色通报实操42讲红色通报完整指南  
重要声明 本文为公开信息的整理与法律机制分析,不针对任何具体个案作定性结论,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亦不形成委托代理关系,更不构成对任何违法活动的鼓励或指引。本案 3 名中国籍人员目前处于被逮捕阶段,尚未起诉、更未定罪,警方亦未公布其认否,在生效裁判作出前一律适用无罪推定"约 30 人受害、约 2600 万日元"系警方正在调查中的关联金额,并非已查明、已起诉或已定罪的数额;逮捕事由所载的具体窃取金额为 17 万至 29 万日元,两者不得混同。3 人在组织中的具体角色、上线身份、是否受人指使或被诱骗,官方均无说明,本文不作推断;依本系列一贯立场,被虚假招聘诱骗或被胁迫者,与主动参与者在法律上必须严格区分。文中关于日本刑法及中国《刑法》的介绍为一般性说明,具体适用以主管机关与法院的解释为准。本文旨在提示境外"高薪兼职"招募的刑事风险,并帮助在日居民防范快递柜被利用。涉及具体刑事事项,建议尽早咨询具备相应资质的执业律师,并可联系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寻求协助。
跨境合规热点解读 · 第五十五篇  ·  作者:李仲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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