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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HCR2019难民地位确定手册全解读15讲 | 第4讲:迫害的五大理由上篇:种族、宗教、国籍

2026年04月29日
UNHCR 2019难民地位确定手册全解读15讲

第4讲:迫害的五大理由上篇:种族、宗教、国籍

难民保护不是保护所有受苦的人,而是保护因特定身份或意见遭受迫害的人
撰文:李仲伟

在1951年难民公约第1A(2)条中,“有充分理由的迫害恐惧”必须“因”(for reasons of)以下五大理由之一而发生:种族(race)、宗教(religion)、国籍(nationality)、特定社会群体成员身份(membership of a particular social group)、政治意见(political opinion)。

联合国难民署《确定难民地位的程序和标准手册》(2019重印版)第66—86段,对这五大理由进行了系统解释。本篇作为上篇,重点拆解前三个理由:种族、宗教和国籍。下一讲再深入探讨后两个更灵活、也更具争议的理由:特定社会群体与政治意见。

理解这五大理由,是判断难民申请是否成立的关键门槛。因为一个人即使确实害怕回国,也必须进一步说明:这种迫害为什么会发生?迫害者为什么针对他?他被针对,是因为个人偶然冲突,还是因为法律所保护的身份或意见?

这一篇解决的核心问题本篇重点解释1951年难民公约中的前三个保护理由:种族、宗教与国籍。它们是难民法中最传统、最容易被理解的三类理由,但在具体案件中,仍然需要证明迫害行为与这些身份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引言:为什么迫害必须“有理由”?

很多人理解难民问题时,容易把重点放在“是否遭受伤害”上。这个当然重要。没有严重伤害或严重风险,就谈不上迫害。但在1951年难民公约框架下,仅仅证明自己遭遇暴力、贫困、战争、社会混乱或一般犯罪,并不必然构成难民。

难民法还要继续追问:这种伤害为什么会发生?申请人是随机受害者,还是因为某种身份、信仰、族群归属或政治立场而被针对?如果一个人被伤害只是因为普通犯罪、个人纠纷、一般经济困境,通常不属于1951公约意义上的难民。

这就是“五大理由”的意义。它把难民保护从一般人道援助中区分出来。难民保护不是保护所有处境困难的人,而是保护那些因为特定身份或观点而无法获得本国保护的人。

一、Nexus:难民认定中的因果关系

UNHCR手册第66段强调,迫害必须与五大理由之一存在因果联系。这个因果联系,在难民法中通常被称为“nexus”。

Nexus问题非常重要。申请人不仅要证明自己可能受到伤害,还要证明这种伤害与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群体成员身份或政治意见之间存在足够联系。

举例来说,同样是被殴打,法律性质可能完全不同。如果是普通街头抢劫,通常属于一般犯罪;如果是因为申请人属于某个少数族群而被系统性攻击,就可能构成种族迫害;如果是因为申请人拒绝参加某种宗教仪式而被惩罚,就可能构成宗教迫害。

决策者通常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因果关系:

迫害者的实际动机:施害者为什么针对申请人?是否直接提到申请人的身份、信仰、民族或意见?

可合理推定的动机:即使迫害者没有明说,是否可以从背景、模式和对象中推断其针对性?

申请人的身份特征:申请人是否属于某一被系统性排斥、监控、镇压或攻击的群体?

来源国普遍情况:该国家或地区是否存在针对同类群体的广泛迫害或国家不作为?

过去经历与未来风险:申请人的个人经历是否与群体处境相互印证?

Nexus并不要求某一个理由是唯一原因。很多案件中,迫害动机可能是混合的:既有经济掠夺,也有种族仇恨;既有政治控制,也有宗教压迫;既有国家安全名义,也有对少数族群的不信任。只要公约理由是导致迫害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可能满足难民定义。

实务提示难民申请中最容易被忽视的,不是“我受到了什么伤害”,而是“我为什么受到这种伤害”。如果因果关系讲不清楚,案件就容易被归入一般犯罪、社会动荡或经济困难。

二、理由一:种族 Race

UNHCR手册第68—70段讨论了“种族”理由。这里的“race”应作广义理解,并不局限于生物学意义上的种族分类。

在难民法中,种族可以包括民族、族裔、肤色、血统、部落身份、语言群体以及在特定社会中被视为共同来源的群体。许多现代案件中,真正起作用的不是所谓“生物学种族”,而是社会认知中的族裔身份。

1. 种族迫害的常见表现

种族迫害可能表现为种族清洗、针对少数族群的系统性暴力、财产剥夺、强制迁移、身份登记限制、限制教育和就业、剥夺公民权、集体侮辱、强奸与性暴力、村庄焚毁、任意拘押以及其他严重侵犯基本权利的行为。

有时候,迫害者不会公开承认自己基于种族动机,而是使用“安全”“反叛乱”“反恐”“非法移民”“国家统一”等语言包装行为。难民认定不能只看官方标签,而要看实际受害对象、行为模式和历史背景。

2. 案例1:罗兴亚人

罗兴亚人长期面临身份剥夺、行动限制、暴力攻击和大规模流离失所。缅甸当局长期将罗兴亚穆斯林视为“外来者”,许多人被剥夺公民身份,村庄被焚毁,人口被迫跨境逃离。

对罗兴亚申请人而言,证明难民资格的关键,通常不是单纯证明缅甸局势不好,而是证明自己具有罗兴亚身份,并且这种身份使其面临系统性迫害风险。

罗兴亚案例说明,种族、宗教和国籍理由经常交织在一起。罗兴亚人既涉及族裔身份,也涉及宗教身份,还涉及国家是否承认其公民身份的问题。

3. 案例2:苏丹达尔富尔地区

达尔富尔冲突中,非阿拉伯黑人族群长期遭受攻击、驱逐、村庄焚毁和群体暴力。许多案件中,申请人提供村庄被毁、家人遇害、族群侮辱、武装组织攻击模式等证据,可以支持其基于种族或族裔身份遭受迫害的主张。

这类案件的特点是,迫害往往不是孤立事件,而是群体性暴力结构中的一部分。申请人的个人经历必须放入更大的族群冲突背景中理解。

种族理由的关键种族理由不要求申请人证明某种严格的血统分类。只要相关社会、国家或迫害者把申请人视为某一族群成员,并因此对其实施迫害,就可能落入这一理由。

三、理由二:宗教 Religion

UNHCR手册第71—73段讨论宗教理由。宗教保护的范围很宽,不仅包括信仰某种宗教,也包括改变宗教、不信教、拒绝宗教实践、拒绝强制宗教习俗,以及因宗教身份被归类为异端、叛教者或敌对群体。

宗教迫害的核心,不在于某个国家是否承认宗教自由,而在于申请人在现实中是否会因信仰、改宗、宗教实践或拒绝实践而遭受严重伤害。

1. 宗教迫害的常见表现

宗教迫害可能表现为禁止礼拜、关闭宗教场所、限制宗教教育、强制改宗、处罚改宗者、迫害不信教者、强制参加宗教仪式、因拒绝宗教服饰或规范受到惩罚、纵容社会暴力攻击少数宗教群体等。

需要注意,宗教理由不仅保护主流宗教成员,也保护小众信仰群体、异端群体、无神论者和拒绝特定宗教秩序的人。一个人不信教,也可能因为“不信教”而受到宗教迫害。

2. 案例3:伊朗基督教改宗者

一位伊朗穆斯林改信基督教,并参加地下教会活动。随后,他被有关机关传唤、拘押、审讯,并被威胁不得继续传播信仰。

在这类案件中,关键不只是申请人是否内心相信基督教,还包括其信仰实践是否被原国家视为违法或危险,改宗者是否会面临国家惩罚、社会排斥、家庭报复,以及国家是否能够提供保护。

如果来源国资料显示改宗者、地下教会成员或公开传教者面临严重风险,申请人的宗教身份与迫害风险之间就可能形成清晰的因果关系。

3. 案例4:阿富汗女性与塔利班极端宗教政策

2021年塔利班重新掌权后,阿富汗女性在教育、就业、行动自由、服饰规范和公共生活参与方面受到极大限制。许多女性面临的不只是一般社会困难,而是基于极端宗教统治模式的系统性控制。

这类案件有时不一定表现为“少数宗教信徒被迫害”,而是表现为申请人拒绝接受某种强制宗教秩序、性别规范和公共行为控制。申请人可能是穆斯林,但仍可能因为不愿服从极端宗教化的社会控制而面临迫害。

这说明宗教理由并不只保护“不同宗教之间”的冲突,也可能涉及同一宗教内部对信仰方式、行为规范和政治宗教秩序的强制。

4. 案例5:艾哈迈迪亚教派成员

在一些国家,艾哈迈迪亚教派被主流宗教力量视为异端,成员可能遭受暴民袭击、宗教歧视、刑事化限制和国家不作为。

对这类申请人而言,关键证据包括:其教派成员身份、过去遭受威胁或攻击的经历、当地针对该教派的法律或社会暴力记录,以及国家机关是否能够有效保护少数宗教群体。

宗教理由的关键宗教迫害不只包括“因信教被迫害”,也包括因改宗、不信教、拒绝宗教实践、拒绝强制宗教规范或被视为异端而遭受迫害。

四、理由三:国籍 Nationality

UNHCR手册第74—76段讨论“国籍”理由。这里的“nationality”不能简单理解为护照或法律上的公民身份。它也可能包括民族身份、语言群体、文化共同体、原住民身份以及国家认同。

在多民族国家、分裂国家、边境冲突地区或族裔政治高度紧张的环境中,国籍理由往往非常重要。

1. 国籍理由与种族理由的区别

“国籍”与“种族”经常重叠,但侧重点略有不同。种族理由更强调族裔、血统、肤色和社会认知中的族群身份;国籍理由则更强调公民身份、国家归属、民族共同体、语言文化群体以及被视为忠诚或不忠诚的问题。

例如,一个人可能因为属于某一民族而被视为敌对国家的同情者;也可能因为语言、姓名、地域或文化归属,被国家机关或多数社会认定为“不忠”“外来者”“分裂势力”或“敌对群体”。

2. 国籍迫害的常见表现

国籍理由下的迫害可能包括剥夺公民权、拒绝身份证件、限制迁徙、禁止使用语言、剥夺受教育权、限制就业、任意拘留、强制迁移、集体惩罚、因被怀疑支持敌对国家而遭受迫害等。

这类案件中,国家往往以安全、边境、领土完整、反分裂或忠诚审查等名义处理特定群体。难民认定需要进一步审查:这些措施是否已经超出合法治理范围,构成对特定国籍或民族身份群体的严重迫害。

3. 案例6:前南斯拉夫解体时期的族裔冲突

前南斯拉夫解体时期,不同族裔和民族群体之间发生严重冲突。克罗地亚塞尔维亚人、波斯尼亚穆斯林等群体,在不同地区可能因民族身份遭受清洗、驱逐、拘押、杀害和财产剥夺。

这类案件中,申请人的民族身份、居住地区、冲突历史、家族遭遇和国际刑事法庭记录,都可能成为证明国籍或种族理由的重要证据。

4. 案例7:厄立特里亚与埃塞俄比亚边境冲突中的族裔

在厄立特里亚与埃塞俄比亚边境冲突背景下,某些族裔或具有双重文化联系的人,可能因被怀疑支持对方国家而遭受拘押、驱逐、财产没收或长期监控。

即使申请人持有本国护照,也可能因其族裔、语言、家庭关系或被归因的国家忠诚问题,遭受以国籍或民族身份为核心的迫害。

5. 案例8:缅甸克钦族或克伦族

缅甸境内部分少数民族地区长期存在武装冲突。政府军针对少数民族武装的军事行动,可能伴随对平民的集体惩罚、强制迁移、村庄焚毁、性暴力和任意拘押。

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属于克钦族、克伦族等少数民族,并因该身份或被怀疑与少数民族武装有关而面临风险,就可能同时涉及国籍、种族或政治意见理由。

国籍理由的关键“Nationality”不只是护照问题。它还包括民族归属、语言文化共同体和国家认同。尤其在族裔冲突、边境战争和国家分裂背景中,这一理由非常重要。

五、三大理由的交叉与实务判断

在真实案件中,种族、宗教和国籍很少完全孤立存在。很多迫害结构恰恰是多重身份叠加形成的。

罗兴亚人案件中,既有族裔身份问题,也有宗教身份问题,还有公民权被剥夺和国家归属问题。阿富汗女性案件中,可能同时涉及宗教统治模式、性别身份和政治宗教秩序。缅甸少数民族案件中,可能同时涉及种族、国籍和被归因的政治意见。

因此,决策者不必机械地把案件塞进单一理由。只要五大理由中至少有一个理由与迫害之间存在足够因果关系,就可能满足第1A(2)条的要求。

1. 迫害者动机隐蔽时,如何证明?

迫害者并不总是公开说:“我因为你的种族、宗教或国籍迫害你。”更多时候,动机隐藏在行为模式中。

例如,同一地区只有某个族群的村庄被焚毁;某种宗教的礼拜场所反复被攻击;某一语言群体被系统性拒绝身份证件;某些民族成员被统一视为“不忠诚”。这些模式性证据,都可以支持因果关系判断。

2. 国家不作为是否足够?

迫害不一定必须由国家直接实施。如果社会多数群体、暴民组织、宗教极端势力或地方武装实施暴力,而国家长期不作为、无法控制或故意纵容,也可能形成难民法意义上的迫害。

因此,申请人不仅要证明自己受到谁的威胁,也要说明为什么国家保护无效。报警无果、司法系统偏见、地方政府纵容、执法机关与施害者勾连,都可能成为关键事实。

实务判断三大传统理由并不是互斥选项。一个案件可以同时涉及种族、宗教和国籍。真正重要的是:申请人的身份是否成为其被迫害的原因之一。

六、当代意义与国家实践

到2026年,种族与宗教迫害仍然是全球难民问题的重要来源。中东、非洲、亚洲和部分拉美地区,仍然存在以族群身份、宗教身份、民族归属和国家忠诚为核心的严重冲突。

在一些地区,少数宗教群体受到暴力组织攻击,国家不能有效保护;在另一些地区,少数民族被视为分裂势力、外来者或安全威胁;还有一些地方,国家以法律、身份登记、教育制度和安全政策为工具,对特定群体实施长期排斥。

这些案件提醒我们,难民法中的“传统理由”并没有过时。种族、宗教和国籍仍然是理解全球难民流动的重要钥匙。

当然,各国具体实践会受到国内政策、政治气候、配额安排、边境管理和公共舆论影响。有些国家对宗教迫害或少数族群迫害案件较容易理解,但整体难民接收政策可能趋严;有些国家承认特定群体风险,却在程序上设置严格证据门槛。

因此,对申请人和律师而言,仅仅说“我是某个族群”或“我是某个宗教成员”还不够。必须进一步证明:这种身份在原国家意味着什么?是否会导致严重伤害?国家是否能够保护?个人是否已经被识别或存在被识别风险?

结语:传统理由并不简单

种族、宗教、国籍,是难民五大理由中最传统、也最容易被国际社会理解的三项。但“传统”不等于“简单”。

在具体案件中,仍然要认真分析身份、动机、迫害行为、国家保护和未来风险。一个人是否因为种族、宗教或国籍而面临迫害,不能只看标签,而要看标签背后真实的社会处境。

UNHCR手册第66—76段为这三类理由提供了基础框架,也给现实案件留下了必要弹性。无论是罗兴亚人、达尔富尔族群、伊朗改宗者、阿富汗女性,还是缅甸少数民族,真正的判断都离不开同一个问题:申请人的身份,是否成为迫害发生的原因?

下一讲,我们将聚焦最灵活、也最前沿的两个理由:第5讲:迫害的五大理由下篇:特定社会群体与政治意见

资料参考

UNHCR官方手册页面:                    Handbook on Procedures and Criteria for Determining Refugee Status and Guidelines on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UNHCR手册英文PDF:                    下载英文PDF

李仲伟律师

作者简介

李仲伟律师,1998年执业,1972年出生,中国著名刑辩律师,刑事风险结构研究者、重大疑难案件系统解决路径实践者。著有《结构刑辩方法论》《刑事案件家属20讲》《interpro红通完整手册》《强制遣返20讲》《民企刑事危机系统应对与生存全攻略》等。





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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