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刑事风险新闻周刊
海外华人追诉风险实时预警
本周几条案件放在一起看,有一条共同的线:形态变了、通道换了、程序退出了,追索还是接上了。
新加坡那处商业物业以3900万新元卖掉,钱到手之后,警方把出售所得扣了下来。柬埔寨张建强案约2.5亿USDT出境,兑换商把它换回美元和人民币的那一截被打开。逾3亿美元的GPU服务器绕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发往中国,美国以出口管制、走私和洗钱共谋起诉。最高检和外汇局新建的反向衔接机制,则是在刑事不起诉之后再接上一道行政处罚。
也有反方向的。澳大利亚撤销了一名中国籍男子的外国干预控罪,程序往回走了一步。
本期从十条候选里选了八条:人员两条,企业一条,资产两条,制度一条,园区一条,程序一条。
| 序 | 案例 | 司法辖区 | 主题 | 层面 |
|---|---|---|---|---|
| 01 | 巴西最高法院下令拘押一名中国公民,用于处理中国引渡请求 | 巴西—中国 | 引渡程序/拘押 | 人员 |
| 02 | 泰国抓获中国涉毒在逃人员王某:撤销居留许可,准备送返 | 泰国—中国 | 禁毒执法/移民送返 | 人员 |
| 03 | 美国起诉逾3亿美元GPU服务器转运中国案 | 美国—马来西亚—新加坡—中国 | 出口管制/走私/洗钱共谋 | 企业 |
| 04 | 新加坡扣押太子集团关联物业出售所得 | 新加坡—柬埔寨 | 资产保全/不动产变现 | 资产 |
| 05 | 柬埔寨张建强案:约2.5亿USDT跨境转移链被披露 | 柬埔寨—中国 | 加密洗钱/兑换商 | 资产 |
| 06 | 最高检与外汇局建立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机制 | 中国 | 不起诉后行政处罚/证据转化 | 制度 |
| 07 | 菲律宾三宝颜行动升级至244人:Siay点位确认110名中国公民 | 菲律宾—中国 | 园区执法/人员分流 | 园区 |
| 08 | 澳大利亚撤销一名中国籍男子的“外国干预”控罪 | 澳大利亚—中国 | 国家安全/撤控 | 程序 |
巴西最高法院下令拘押一名中国公民:为处理中国引渡请求
巴西联邦警察确认,一名被中国有关部门追查的中国公民在圣保罗被抓。巴西最高法院的拘押命令写明用于“为引渡目的”(para fins de extradição)。该人目前在巴西司法机关控制之下,姓名、中国案件案号和最终引渡裁定都没有公开。巴西联邦警察称其因涉嫌cárcere privado被追查,这一罪名可译为非法拘禁或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本刊前几期写的多是遣返和送返。这一条走的是正式引渡程序,而且停在很前面的节点上:法院先把人控制住,引渡审理还没有开始。
为引渡目的拘押属于引渡审理前或审理中的强制措施,不等于巴西已经批准引渡,更不等于人已经移交中国。最终准不准、什么时候交接,取决于后续司法程序。
走到这一步,当事人在巴西是有程序可用的。引渡审理会审查双重犯罪、追诉时效、是否属于政治性犯罪、健康和人道事由等问题,这些都要在巴西法院提出。从被拘押到实际移交往往隔着数月甚至更久,这段时间是请当地律师、准备抗辩材料的窗口。
泰国抓获中国涉毒在逃人员王某:撤销居留许可,准备送返
泰国国家麻醉品管制委员会办公室(ONCB)称,通过中方禁毒联络渠道获悉一名中国籍王某因中国毒品案件被通缉并藏匿泰国,随后在曼谷一处高档住宅将其控制。行动中查获手机、银行存折和银行卡,初步银行检查显示其数月内资金流入超过5000万泰铢。泰国移民部门撤销其停留许可,并表示准备协调送回中国。泰方将其描述为跨国毒品网络的重要投资和控制人员,涉嫌组织从泰国海运毒品和大麻至中国,这一说法属于调查机关指称。
同样是中国在逃人员,巴西那边由法院主导引渡程序,泰国这边走的是禁毒执法加移民法。两条路径摆在同一周,当事人能用的程序差得很多。
当前节点是抓获、撤销居留许可和准备送返,没有公开材料显示已完成正式引渡或实际移交。5000万泰铢是初步资金流水,不等于已认定的毒资或最终没收金额。
撤销居留许可是送返的前置动作。许可一旦被撤销,人在当地就失去了合法停留依据,接下来多由移民部门直接处理,法院参与的环节很少。本刊第11到13期反复写过这个区别,这周两条案件正好摆在一起对照。
美国起诉逾3亿美元GPU服务器转运中国案:经马来西亚、新加坡中转
美国司法部指控Greg Lui及Earthmade Computer Inc.在2023年至2024年间购买受美国出口许可限制的高性能服务器,先运往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再转运至中国,以规避直接出口中国所需的许可。9月29日大陪审团起诉,10月1日Greg Lui被捕,面临违反出口管制、走私和洗钱共谋等联邦刑事指控。司法部称涉案服务器总价值超过3亿美元,一个公开批次为27台、价值约761.4万美元,并提到相关邮件材料指向中国买家。
第11期写过台湾B300服务器转售案,被告在台湾被诉。这一起是美国本土的联邦刑事案件,把出口许可、第三国转运、货物流和资金流放进了同一份起诉书。
现阶段是联邦刑事起诉和抓捕,起诉书内容属于检方指控,没有经过法院认定。美国官方没有公开Greg Lui的国籍,不能因为姓名或中国最终用户关系就写成“中国籍被告”。
洗钱共谋这一项指控需要单独看。出口管制案件过去多以走私和虚假申报起诉,加上洗钱之后,货款路径、收款主体和资金层级都会进入侦查范围。做服务器、芯片和算力设备转口贸易的企业,中间商和付款安排这两块的风险,现在和货物本身一样重。
新加坡扣押太子集团关联物业出售所得:资产变成现金后仍被控制
位于2 Jalan Kilang Barat的商业物业以3900万新元成交,交易9月16日完成。10月4日,新加坡警方发言人确认,在针对陈志关联实体和个人的持续调查中,警方已扣押该物业的出售所得。公开材料没有披露实际扣押净额,也没有公开本笔扣押的法院文书或最终没收令。
第12期写过伦敦一处房产被登记处分限制,那是在交易之前拦住。这一起是房子已经卖掉、钱到手之后,警方继续把现金扣下来。
扣押出售所得属于资产保全和控制,不等于法院已作出最终没收。3900万新元是成交价,不能写成警方已最终没收3900万新元。买方完成交易这件事,也不足以把买方描述为涉案主体。
把不动产卖掉套现,过去常被当作切断追索的办法。这一条说明形态变了,追索不一定断。资金进入可识别的账户之后,所得同样能被保全。持有涉案资产的人赶在调查推进前出手,未必达得到预期效果。
柬埔寨张建强案:约2.5亿USDT的跨境转移链被进一步披露
柬埔寨反贪局(ACU)进一步披露Zhang Jian Qiang(张建强,音译)相关诈骗网络的资金路径。ACU调查口径称,约250,605,000 USDT经加密渠道转往境外,Zhang被认为控制10多个加密货币账户,资金曾通过OKX热钱包转给境外上级。兑换商Lay Sokkong被指协助将USDT兑换为美元或人民币,并通过个人银行账户向地方官员转款,相关指控已进入司法程序。Zhang本人仍在逃。
这条链把钱包、交易所热钱包、本地兑换商、法币和地方官员串在了一起。诈骗所得出境之后还要换回法币才能用,兑换环节成了整条链上最容易被打开的一截。
2.50605亿USDT及其犯罪属性目前属于ACU调查和检方指控口径,不是法院最终认定,也不能写成已冻结或已追回的资产。
本刊第11期写过京都地下钱庄,第13期写过台中USDT平台案,这一起补上了园区这一端。三起案子的共同点都在兑换环节:上游不论是诈骗、网赌还是跨境付汇,稳定币换回法币都要经过本地兑换商,而兑换商用的是实名银行账户。
最高检与外汇局建立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机制:不起诉之后还有行政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指引》共18条,覆盖移送条件、管辖衔接、证据移送和转化、案件处理与反馈、长效协作机制。刑事案件中依法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可以依法用于外汇行政处罚程序。官方解读提出继续聚焦非法买卖外汇、逃汇、骗购外汇,并对跨境对敲、以虚拟货币为媒介的本外币兑换等新型违法形态加强联合研判。
反向衔接指的是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检察机关如果认为相关人员仍存在应受行政处罚的外汇违法行为,可以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外汇管理部门继续处理。
该机制针对的是刑事不起诉后仍具有行政可处罚性的案件,不意味着不起诉人员当然会被行政处罚。仍需满足管辖、证据、处罚依据、追责时效和一事不二罚等条件。
过去办理非法买卖外汇案件,争取到不起诉基本等于案件了结。《指引》把这个预期改了,不起诉之后还有一道行政处罚程序,而且刑事阶段取得的证据可以直接用过去。跨境对敲、地下钱庄和用虚拟货币换汇的当事人,辩护安排要往后延一段,不能在不起诉决定作出时就收手。官方解读点名了虚拟货币换汇,这一条和本期柬埔寨案、第13期台中案指向同一类行为。
菲律宾三宝颜行动升级至244名外籍人员:Siay点位确认110名中国公民
菲律宾移民局对10月2日三宝颜锡布格两地联合行动给出正式人数:共控制244名外籍人员,多数为中国人。Siay点位113人中,官方明确确认110名中国公民、2名柬埔寨公民和1名香港居民;Alicia另有131人,完整国籍仍在核验。现场查获大量电脑、手机、SIM卡等设备,其中一处点位公开口径提到约3000部手机。相关人员将进入移民或递解程序,执法机关同时调查诈骗运营、人口贩运、剥削或强迫犯罪等问题。
244人不会被同样处理。一部分进刑事调查,一部分按移民违法递解,还有一部分可能被识别为人口贩运受害者。三条路径的后果差别很大。
不能把244人全部写成中国籍,也不能把所有被控制人员都写成诈骗嫌疑人。个体可能分别进入刑事调查、移民递解或受害者保护程序,要逐人区分。
第13期讲过被抓之后的分档,这一条是分档发生在最前端的例子。现场识别的结果往往几天内就定下来,后续纠正的难度很大。家属接到消息后,先问清楚人被归入哪一类,比先打听案情更要紧。
澳大利亚撤销一名中国籍男子的“外国干预”控罪
一名26岁中国籍男子此前因一项reckless foreign interference(鲁莽实施外国干预)相关控罪被起诉,警方此前指称其秘密收集堪培拉观音法门相关信息。9月30日,ACT地方法院撤销该项控罪。公开报道没有披露检方撤控的理由。同一案件链中另外两名中国籍女性的相关程序仍在继续。
国家安全类案件在抓捕和起诉之后也会出现控罪退出。这类节点在报道里通常不如抓捕显眼,对理解罪名的证明标准却更有参考价值。
撤控(withdrawn或dropped charge)与法院经实体审理后作出的无罪判决(acquittal)不同。不能把本案写成“法院认定不存在外国干预”或“男子被判无罪”。警方此前关于与外国机关联系的说法,仍属于指控背景。
外国干预罪的构成要件里,与外国主体的联系和行为的隐蔽性都要举证,门槛比一般刑事罪名高。本案撤控的理由没有公开,但同案另外两人的程序还在继续,说明撤控是针对个人作出的判断,不是对整条案件链的否定。
[1] 资产换了形态,控制没有断
新加坡那处物业以3900万新元卖出,交易完成后警方扣押了出售所得。柬埔寨案里,诈骗所得换成USDT出境,再由本地兑换商换回美元和人民币。不动产变现金、法币变稳定币再变回法币,形态每换一次,执法机关都当成同一条链在追。两起案件目前都在保全和指控阶段,离最终没收还有距离。
[2] 刑事程序退出,责任未必结束
最高检和外汇局的反向衔接机制,针对的是不起诉之后仍有行政可处罚性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提出检察意见移送外汇局,刑事阶段依法收集的物证、书证和电子数据可以用于行政处罚程序。办理非法买卖外汇、跨境对敲和虚拟货币换汇案件,争取到不起诉不再是终点。
[3] 程序也会往回走
澳大利亚撤销了一名中国籍男子的外国干预控罪,同案另外两人的程序还在继续。撤控不是无罪判决,但它和第13期写过的巴基斯坦保释一样,说明抓捕和起诉之后仍有退出的机会。看跨境案件只盯抓捕节点,会漏掉这一半。
本周几条案件指向同一件事:换形态、换通道、换程序,追索不一定断。房子卖了钱还在被扣,USDT换回法币的那一截被打开,服务器绕第三国照样被起诉,刑事不起诉之后还接着一道行政处罚。另一边,澳大利亚的撤控说明程序也会往回走。判断风险时,与其看某一个环节是否过关,不如看整条链上还剩哪些口子。
Europol“Operation KillSwitch”:多国打掉KillSec勒索软件基础设施
9月30日,德国主导的跨国行动对KillSec勒索软件即服务网络集中打击。执法机关接管泄密网站和5台核心服务器,保护至少110TB被窃数据;3名嫌疑人被临时逮捕,希腊、罗马尼亚、西班牙、英国共执行8次搜查,一名16岁人员被认定为疑似主要运营者。调查把KillSec与全球约1000起疑似攻击联系起来,其中约500起目前被认定成功,行动同时追踪包括加密货币在内的犯罪所得。公开材料里没有中国关联,按本刊惯例不入正选。有欧洲业务的中国企业,可以参照本案梳理勒索软件受害后的通知和数据外泄披露义务。
日本“司法交易”供述追至中国籍疑似上游指示者
日本福山一宗仿冒黄金制品诈骗案出现上游追查节点。一名共同涉案人员此前与检方达成协商合意并提供共犯信息,警方据此向上追查,9月30日逮捕一名37岁中国籍公司人员,10月1日以诈骗嫌疑送检。案件规模不大,但协商合意制度在涉中国籍被告的案件中出现的机会不多,建议并入在日华人刑事程序专题处理。共犯合作信息促成抓捕,不意味着上游人员已被起诉或定罪。
本刊内容仅供风险提示与信息参考,不构成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