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刑事风险新闻周刊
海外华人追诉风险实时预警
上期讲了引渡与遣返的区别。本周几起案件涉及的是更早的一个环节:当事人在被找到之前,已经换了身份。
据调查报道,三名中国在逃人员以同一个犹太家族后代的名义取得了德国国籍;红通嫌疑人朱志山持虚假材料办下的泰国身份证,在芭堤雅经营旅游和酒店业三十多年。9月15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则允许移民管理机构在核实身份时要求提供电子数据。
这些新身份最后都没能挡住识别。美国刑事材料显示,刘瀚文用过的几套身份,指纹经FBI比对属于同一人。
本期从十条候选中选了八条:身份三条,人员返还三条,资产两条。人员返还的三条都是送返或遣返,没有一条走引渡;资产的两条,都没有以刑事定罪为前提。
| 序 | 案例 | 司法辖区 | 主题 | 层面 |
|---|---|---|---|---|
| 01 | 德国国籍造假:三名中国在逃人员被编进同一“犹太家族” | 德国—中国—美国 | 国籍欺诈/身份重建 | 身份 |
| 02 | 泰国抓获潜逃30余年的红通嫌疑人朱志山 | 泰国—中国 | 红通/假身份/待引渡 | 身份 |
| 03 |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施行 | 中国 | 出入境合规/电子数据 | 身份 |
| 04 | 尼日利亚将Zhang Shijie送返广州 | 尼日利亚—中国 | 境外抓捕/送返 | 人员返还 |
| 05 | 泰国控制“PAOFENG”网络中国籍负责人 | 泰国—中国 | 网赌收款/账户网络/待送返 | 人员返还 |
| 06 | 柬埔寨三年累计遣返72,426人 | 柬埔寨—中国等96国 | 遣返统计 | 人员返还 |
| 07 | 美国对约6100万美元加密资产提起民事没收 | 美国—香港—阿联酋—伊朗 | 民事没收/制裁规避 | 资产 |
| 08 | 太子集团关联伦敦房产被限制处分 | 英国—柬埔寨—中国 | 制裁关联资产限制 | 资产 |
德国国籍造假案:三名中国在逃人员被编进同一个“犹太家族”
德国杜塞尔多夫检察机关向dpa确认,正在调查32名嫌疑人,怀疑有人伪造文件,冒充纳粹迫害受害者后代,向德国联邦行政管理局(BVA)申请或取得德国国籍。德国《基本法》第116条第2款允许纳粹时期被剥夺国籍者及其后代恢复国籍,本案怀疑的是用伪造的祖先、亲属和证明文件走这条路。9月19日,财新与《明镜》等调查报道将田春明、刘瀚文、揭洋三人,分别对应到Brook Sun Wong、Derrick Wong、Leo Wong三套德国身份。三人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却在材料里成了同一个犹太家族的三兄弟。
伪造家谱、嫁接亲属、申请恢复国籍、改用新姓名进入第三国,这套做法在三个互不相识的人身上重复出现,背后可能有专门的中介。刘瀚文一线已经有了结果:中国官方确认“刘某文”系红通人员,在美国被捕,2026年7月被遣返回国;美国刑事材料显示,他在不同身份下留存的指纹,经FBI比对为同一人。
德国检方没有公开32名嫌疑人的国籍构成,也没有官方确认三人在中国的案件和红通状态,不能写成“32人都骗取了德国护照”。三人与德国身份的对应关系,主要依据调查报道和美国案件材料。媒体提到的“50万欧元以上”“约60万美元”“20万美元定金”,都是调查中出现的费用说法,不是德国检方认定的涉案金额。
从刘瀚文的结果看,姓名、国籍、护照都能换,指纹比对会把这些身份重新连到一起。一旦连上,原来的问题还在,又多了移民欺诈和国籍撤销两项。想用身份安排来处理国内法律问题的人,这笔账应该先算清楚。
泰国抓获潜逃30余年的红通嫌疑人朱志山:持假泰国身份证经商三十年
泰国皇家警察确认,泰方会同内政部地方行政厅(DOPA)抓获67岁中国籍男子朱志山(Zhu Zhishan)。朱志山在中国涉嫌杀人,是INTERPOL红色通报追查对象。泰方称,他在泰国生活了30多年,涉嫌用虚假资料办理泰国身份证,先后使用Suchart、Surachai等身份,长期经营旅游、酒店业务。泰媒报道,相关企业注册资本合计超过8900万泰铢,泰方掌握的资产线索价值近1亿泰铢。另据多家泰媒报道,中方已通过外交或执法渠道提出引渡协作请求。
德国案是另取一国国籍,朱志山是在泰国本地办出一个新公民身份。两种做法都让追逃拖了很多年,朱志山在泰国三十多年后仍被找到。
泰方拘捕朱志山的直接依据,是芭堤雅府法院就虚假资料和身份证问题签发的逮捕令,红色通报并不是国际逮捕令。现有材料看不到泰国法院批准引渡,也没有移交中方的记录。近1亿泰铢的资产目前属于调查发现、扣押还是冻结,还需核实。
泰方要先审本地的假身份案,之后才会处理引渡。持假身份在第三国生活的人一旦暴露,通常先在当地因身份问题被追诉,再面对原籍国的追逃请求。多年经营积累下来的资产,两个国家都会查。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9月15日施行:申请事由须真实,可调取电子数据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规定要求申请出境、入境、停留、居留的事由真实、合法;移民管理机构和签证机关核实身份和申请事由时,可以要求提供文件、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作虚假陈述的,可以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或者不准出境、入境。规定还加强了对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管理,并写明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此前已经公布,9月15日起开始适用。和本期另外两起身份案件放在一起看,它管的是出境这一端:申请事由要真实,核实时可以调取电子数据,出入境中介也纳入监管。平时依靠代办机构准备邀请函、在职证明、资产证明出境的人,受影响最大。
规定施行,不等于任何具体的人已经被限制出境、拒绝入境或受到处罚,具体措施仍须有相应的事实和程序。行政处罚、限制出境和刑事责任属于不同层级,不能混为一谈。
变化最大的一处,是可以要求提供电子数据。以前主要审纸面材料,今后纸面材料与聊天记录、行程、资金往来对不对得上,也可能被核查。找中介包装出境事由,一旦出事,申请人本人要承担的责任会比以前更直接。
尼日利亚将中国籍在逃人员Zhang Shijie送返广州:从抓获到送返6天
尼日利亚警方称,中国籍男子Zhang Shijie因中国有关机关2021年1月7日签发的逮捕令被追缉。他涉嫌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间走私约1,400吨受保护的非洲花梨木,尼方引述中方信息称货值约1,570万元人民币。9月10日,INTERPOL尼日利亚国家中心局(NCB Abuja)人员在奥贡州Ogere将其抓获,9月16日送返广州交由中方处理。
从中方提出追逃需求,到第三国抓捕,再经INTERPOL国家中心局协作送回中国,每个环节在公开材料里都有记录。拿它和正式引渡对照,能看清两条路径在程序上的差别。
公开材料没有显示INTERPOL发布过红色通报或Diffusion,也没有引渡听证、法院批准或正式移交(surrender)的记录。尼方用的是repatriation(送返)和双边警务合作,本刊据此写“送返”,不写“引渡”。回国后是否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由哪个机关管辖,要等中方通报。
9月10日被抓,9月16日到广州,前后6天。不走司法引渡,时间可以压得这么短,当事人几乎来不及请律师、提异议。在非洲等地长期经商、国内又有未结案件的人,更该留意的是所在国移民和警务部门与中方的配合程度,有没有引渡条约反倒是次要的。
泰国控制“PAOFENG”网络中国籍负责人:6000多个支付宝、微信账户用于网赌收款
9月19日,泰国中央调查局、反网络犯罪中心(ACSC)等单位在春武里府Bang Lamung一处住宅区外控制了31岁中国籍男子MR. YU,泰媒称他是中国逮捕令的对象。泰方称,他从2018年起组建“PAOFENG”网络,为境外赌博网站收款、洗钱,下层成员60多人;网络通过换汇和资金人员控制了6000多个支付宝、微信账户,也用加密货币转移资金,流水接近10亿泰铢。MR. YU已移交泰国移民局,泰方表示拟送回中国处理。
这起案件把网赌的收款链条摆了出来:国内几千个支付账户、六十多人的下层成员、换汇人员和加密货币。它和案例04一样走送返程序,但目前还没执行完。
没有可靠来源显示本案涉及INTERPOL红色通报,不能写“红通落网”。目前也没有MR. YU已离境或已移交中方的证据。近10亿泰铢是流水,不是冻结或没收金额。现阶段是移交移民机关办理送返,不属于正式引渡。
6000多个支付宝、微信账户,对应6000多个实名开户人。这类网络能做大,靠的是国内大量出租、出借、出售的账户。把账户交给别人“帮忙收款”,账户一旦被用来走网赌资金,警方最先找到的往往是开户人本人。
柬埔寨三年累计遣返72,426人:中国籍32,395人,其中13,619人涉网络诈骗
柬埔寨内政部公布,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13日,共对72,426名、来自96个国籍的非法外国人执行遣返。中国籍人数最多,为32,395人,内政部称其中13,619人与网络诈骗有关。
本刊第9、10、11期都写过柬埔寨,分别是清剿、资金冻结和批次遣返。这次内政部给出了三年累计的人数,柬埔寨这条线可以暂告一段落。
这是三年累计数,不是某一天遣返了32,395名中国公民。官方没有按年份、案件、批次拆分,也不能把这些人都算作诈骗人员,官方口径里涉网络诈骗的是13,619人。遣返属于移民执法,和引渡不同。9月15日公布的“8月清剿732名中国籍、473人包机遣返”,是另一套统计。
32,395人里,涉诈骗的13,619人,不到一半。其余一万八千多人,是因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其他移民违法被遣返的。在柬埔寨,没有参与诈骗,只要证件或居留有问题,同样会被遣返。
美国对约6100万美元加密资产提起民事没收:两家香港注册公司被指为伊朗石油资金转账
9月14日,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宣布,对约6100万美元加密资产提起民事没收诉讼,称这些资产来自受制裁伊朗原油和石油产品的黑市销售。诉状称,Blessed Trust Limited和Hexa Whale Trading Limited通过阿联酋加密交易平台的账户,把伊朗石油销售收入由法币换成加密货币并转移出境。法院附件称两家公司都在香港注册,客户包括中国的石油及石油产品企业,交易用到了美国金融体系和美国发行的加密资产。诉状还称,被称为“Entity A”的地址网络累计收发的伊朗石油收入超过15亿美元。
香港注册公司、中国能源客户、伊朗石油、加密支付、美国金融体系,这几个环节在一份诉状里连了起来。美国起诉的是资产本身,不针对个人;交易用了美国发行的加密资产,美方就据此主张管辖。
美国司法部说明,民事没收诉状是政府一方的主张,法院判决前不代表指控成立。目前没有材料显示两家公司或相关人员被刑事定罪,约6100万美元也还没有被最终没收。15亿美元是诉状所称地址网络的累计流量,不是本案没收金额。
第10期写过第九巡回法院限制美国对境外资产的物权管辖。本案的管辖依据不一样:交易只要经过美国发行的稳定币或美国金融体系,美方就能主张管辖。与受制裁地区做贸易的中国企业,改用稳定币结算未必避得开美国,还可能正好给了对方管辖依据。
太子集团关联资产:伦敦一处5300万英镑房产被限制处分,登记人本人未被制裁
OCCRP根据英国土地登记文件报道,伦敦Belgravia一处2023年以约5300万英镑购入的房产,8月下旬被登记了冻结或处分限制。房产登记在一名中国出生、后来取得塞浦路斯国籍的女性名下,OCCRP依据塞浦路斯官方资料称她是Wu An Ming的配偶。据报道,Wu An Ming是胡小伟(Hu Xiaowei)使用的身份之一。胡小伟已被英国和美国制裁,被指与太子集团(Prince Group)有关。房产登记人本人不在制裁名单上。
太子集团和胡小伟的资产此前在香港、新加坡、泰国等地已有限制措施,这次涉及英国不动产。被限制的房产登记在关系人名下,胡小伟本人也使用多个身份,和本期的身份主题有关联。
报道没有披露冻结令或登记限制的案号,也没说明属于刑事法院、制裁执行还是其他资产保全,不能写“房产已没收”。5300万英镑是2023年的成交价,不是没收金额。登记人本人未被制裁,她对房产的权利仍可在后续程序中主张。本刊不写登记人姓名。
制裁项下的资产限制,不限于被制裁人自己名下的财产。只要能证明资产受制裁对象控制或由其受益,登记在配偶、亲属、关联公司名下的也会被限制。资产放在家人名下,未必隔得开,还可能把原本无关的家人卷进程序。
[1] 换身份拖得了时间,躲不过指纹比对
德国案另取国籍,泰国案在当地造身份,两者都把追逃拖了多年,最后都没能躲过去。刘瀚文的几套身份被指纹比对连到了一起,朱志山在泰国三十多年后被找到。国内出入境新规也开始调取电子数据。出境时的事由审查,和境外的身份识别,两头都在收紧。
[2] 人员返还以送返为主
上期讲了引渡和遣返的区别。本周三个人员返还的样本都是送返或遣返:尼日利亚6天把人送回广州,泰国把PAOFENG负责人交给移民局,柬埔寨三年遣返中国籍32,395人。三起都没有引渡听证,也没有法院批准。当事人能用来做法律准备的时间,可能只有几天。
[3] 资产措施不等定罪,也不看登记在谁名下
美国的6100万美元加密资产走民事没收,伦敦房产走制裁关联限制,都不需要先有刑事判决。美国起诉的对象是两家香港公司,伦敦房产登记在未被制裁的配偶名下。挂在公司或家人名下的资产,在这两种程序里都可能被限制。
本周几起案件里,换身份、到第三国长住、把资产登记在别人名下,这几种做法都被识破或被限制了。起作用的多是指纹比对、移民程序和不以定罪为前提的资产措施,刑事判决反倒不多。这些程序速度快,当事人能提异议的环节少。国内有未结案件、打算靠换身份重新开始的人,要付的代价比以前高得多。
EPPO“白鲸行动”:跨国VAT犯罪组织6人定罪,没收逾3亿欧元
米兰法院9月11日一审判决6名被告有罪,刑期4年至7年2个月,认定协助黑手党组织的加重情节,没收犯罪收益逾3亿欧元,包括房地产和公司股权。税收损失约5.2亿欧元,全案涉及400多个自然人和法人,判决可上诉。EPPO材料里没有中国籍人员或中国企业,按本刊惯例不入正选。在欧盟做电子产品、多层分销的中国企业,可以参照本案检查VAT交易链;也可与第10期EPPO和最高检的工作安排一起看。
韩国釜山侦破境外呼叫中心语音诈骗网络:67人落网
釜山警察厅称,该团伙在中国等地设呼叫中心,冒充检察、金融监管人员行骗,67人落网,17人被拘留,犯罪所得约50亿韩元。警方称总负责人是一名30多岁的中国籍男子,本人否认。警方正为33名海外同伙申请红色通报,并请求有关国家强制送返。红通还在申请阶段,主要犯罪发生在2015年至2021年,本期人员返还已有三条,等红通发布或有人被实际送返再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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