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逼供 ——“限期破案”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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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间没有窗户的审讯室里,吴昌龙的双脚已经悬空了整整五天五夜。他的手腕被手铐死死卡在铁窗栅栏的高处,整个身体像一块死肉一样坠在已经勒进骨肉的金属环上。这不是审讯,这是一场关于重力的酷刑。每当他痛昏过去,就被冷水泼醒;每当他试图闭眼,就会遭到殴打。在那一刻,真相、法律、尊严统统失效,剩下的只有一种极为荒诞的生存交易:为了仅仅一分钟的睡眠,他甚至愿意承认自己炸掉了地球,更何况只是区区一栋纪委宿舍楼。当他用颤抖的手指在早已编织好的“爆炸罪”供词上按下手印时,他并不知道,这个鲜红的指印将把他的十二年青春彻底吞噬,并成为中国司法史上关于“疑罪从无”最惨烈的一块试金石。

 

福建,福清,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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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后来被称为“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的悲剧,起点是一声巨响。

2001年6月24日,福清市纪委机关宿舍楼发生爆炸。福清市纪委的一名叫吴章雄的司机当场死亡。在中国的司法案件中,这起案件从一开始就带有浓重的“命题作文”色彩。爆炸发生地点的敏感性(纪委宿舍)迅速引发了高层关注,当地警方立下了“限期破案”的军令状。而“限期破案”往往是冤假错案的温床。巨大的行政压力迫使调查程序变形,寻找替罪羊的优先级往往高于寻找真相。

 

警方的侦查视线迅速锁定在陈科云身上——他是福建中福公司的总经理,当时正与福清市纪委某领导存在严重的经济纠纷和举报矛盾。然而,警方并没有直接证据指向陈科云。

于是,他们寻找到了一个“脆弱的支点”:吴昌龙。

 

吴昌龙,当年26岁,未婚,他是陈科云的司机,因为这起爆炸案,人生轨迹被强行改写。

在警方的逻辑闭环中,只要攻破了司机,就能顺藤摸瓜“钓”出老板。这并不是一次基于物证链条的抓捕,而是一次基于“关系网”的收网。在没有任何直接物证指向吴昌龙的情况下,他被带入了那间改变命运的审讯室。

 

僵局:十年死寂与证据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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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的司法进程而言,吴昌龙案的核心价值在于它揭示了当时中国司法体系中一个普遍存在的系统性漏洞:口供中心主义。

在没有任何指纹、脚印、DNA等直接客观证据指向吴昌龙的情况下,检方出示的核心证据仅有两样:一是吴昌龙在被秘密关押100多天后作出的“认罪口供”;二是并不存在的“电雷管”。

在长达数年的调查中,辩护律师和家属拼凑出了那段“监视居住”期间的黑暗拼图。吴昌龙后来在法庭上陈述,他经历了长达100多天的非法拘禁和严酷刑讯。除了开篇描述的“悬挂”,他还经历了“老虎凳”、殴打生殖器、长时间剥夺睡眠等酷刑。

他们不需要我回忆,他们只需要我背诵。”吴昌龙在后来的采访中回忆道。审讯人员预设了剧本,关于炸药的成分、引爆装置的制作,都是在一次次暴力中被“修正”进供词的。

这种通过肉体痛苦换取的“真相”,在逻辑上充满了漏洞。例如,起诉书指控吴昌龙受陈科云指使,通过安装电雷管引爆炸药。然而,现场勘查却发现,爆炸现场根本没有提取到电雷管的残留物(如脚线、外壳)。所谓的“作案工具”并未在现场被检出,甚至连炸药的来源也无法查实。显然这些明显的证据断裂带,在“命案必破”的政治任务面前,被统统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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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辩护律师林洪楠在法庭上一次次指出这些致命的逻辑漏洞,但司法机器依然惯性运转:

2004年,福州中院一审判处吴昌龙、陈科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6年,福建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此后,案件陷入了令人窒息的“死循环”。这种“疑案久拖不决”是中国司法转型期的一种特有现象。法官们面临着两难:如果维持原判,证据实在站不住脚;如果宣告无罪,不仅意味着巨额的国家赔偿,更意味着要追究当年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责任——这背后是一张庞大的利益保护网。

吴昌龙就这样被“挂”在了看守所里,“一挂就是近十二年”。

在这十二年里,吴昌龙的姐姐吴华卖房、停薪,成为了中国著名的“上访姐姐”。她一次次跪在有关部门门口,却一次次碰壁,在这个封闭的系统面前,她的力量微乎其微。

 

破局者:伍雷与“死磕”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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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折点发生在2011年。随着案件久拖不决,知名的“死磕派”律师代表人物李金星(网名“伍雷”)正式介入此案,与林洪楠律师形成合力。

伍雷的出现,改变了这场博弈的维度。如果说之前的辩护是在法庭内讲道理,伍雷则把战场拉到了阳光下。

阅卷之后,我感到一种彻骨的寒意。”伍雷在后来的采访中回忆。他震惊于这样一起漏洞百出的案件竟然能拖延十年。他意识到,仅仅依靠法律条文已经无法唤醒装睡的人,必须引入外部力量——公众关注。

伍雷采取了当时极具创新性的辩护策略:

专家会诊:他邀请陈光中等法学泰斗召开研讨会,用权威的声音定性此案为“冤案”。

网络动员:他利用博客和微博,将枯燥的卷宗转化为公众能读懂的故事,发布《吴昌龙案:比窦娥还冤》等文章,引发舆论海啸。

现场抗争:面对法院的再一次无故延期,伍雷和律师团在福建高院门前拉起横幅,甚至悲愤地写下:“如果此案不平反,我李金星就不做律师了!”

这种近乎决绝的姿态,迫使长期封闭的福建司法系统不得不面对全国的审视。伍雷用行动证明,当程序正义失效时,律师必须成为那个“敲钟人”。

迟到的正义与未竟的追问

在律师团的强势进攻和舆论的巨大压力下,福建省高院终于启动了实质性的纠错程序。

2013年2月,吴昌龙先是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回家过年。
2013年5月3日,福建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原判,宣判吴昌龙、陈科云无罪。

当吴昌龙走出看守所大门时,他已经38岁。被带走时他还是个意气风发的青年,归来时已满头白发,对光线敏感,不敢过马路,甚至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迎接他的,是早已哭干眼泪的姐姐吴华,和在那一刻如释重负的伍雷。

 

谁为这4233天年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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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吴昌龙后来获得了国家赔偿,但当年为了“限期破案”而炮制假证、实施酷刑的办案人员,鲜有被公开追责的记录。死者吴章雄的家属,在真相大白后,依然未能等来真正的凶手——随着吴昌龙的无罪释放,真凶至今逍遥法外。

 

尾声:废墟上的重建

吴昌龙案是中国司法改革进程中的一块活化石。它见证了“疑罪从无”原则从书本走向判决书的艰难历程,也记录了以伍雷为代表的刑辩律师如何利用互联网力量撬动僵化的司法坚冰。

如今,吴昌龙正在努力学习做一个“普通人”,重新适应这个陌生的世界。而对于中国的法治观察者来说,这个案件留下的最大警示依然震耳欲聋:

如果不能遏制对权力的滥用,如果没有律师的死磕和公众的围观,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吴昌龙。


Iryns Berenstein
洗冤刑辩团队
中国重大冤案破局者
7起重大命案无罪,10起涉⿊案件去⿊,50起⽆罪案件(不包括不批捕案件),30起取得显著辩护效果的涉民营企业影响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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