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通缉令相关案例 2023-05 号:人权风险与难民地位导致数据删除


红色通缉令如何撤销

案件背景

案件文书:国际刑警组织档案控制委员会决定书(文件编号:2023-05)


申请人 Aaa BBB 先生(EEE 国籍)是 [日期] CCC 国家中心局发布的红色通缉令对象,依据 [日期] CCC 签发的逮捕令,指控为巨额欺诈


申请人于 [日期] 提交信息访问请求,根据《委员会操作规则》第 30 条被认定为可受理;后于 [日期] 提交删除请求,亦被认定为可受理,并于 [日期] 通知申请人。


委员会依据《委员会章程》第 34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咨询了 CCC 国家中心局、DDD 国家中心局及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IPSG)关于请求中的主张。


申请人与涉数据来源的国家中心局均被告知,委员会将在 xxx 会议中审议该案。

申请人主张和证据

申请人提出删除数据的请求,核心主张为:

a) 数据缺乏对犯罪参与的清晰描述,具有私人性质;

b) 通缉令目的已实现(DDD 拒绝引渡);

c) 返回 CCC 存在基本权利被侵犯的风险;

d) 持有保护地位。


提交证据:申请人提供了 DDD 上诉法院拒绝引渡的决定([日期]),该决定引用多份报告(如联合国、大赦国际)指出 CCC 存在监狱条件恶劣、侵犯辩护权等问题;提供了 DDD 认定的难民身份文件(基于宗教和政治观点),主张 CCC EEE 关系密切,可能将其转交 EEE


国家中心局回应


CCC 国家中心局回应:确认程序及逮捕令有效,指控申请人与他人合谋欺诈,提供了逮捕令和起诉决定作为证据;称向 DDD 提交了引渡请求,但被拒绝。


DDD 国家中心局回应:确认申请人于 [日期] 被捕,[日期] 法院以 CCC 存在人权风险为由拒绝引渡;确认申请人获得难民身份。


委员会认定适用的法律框架


委员会管辖权:《国际刑警组织章程》第 36 条,《委员会章程》第 3 条第 (1) (a) 项、第 33 条第 (3) 款;

犯罪参与清晰描述:《数据处理规则》第 10 条第 (2) (a) 项、第 12 条、第 35 条第 (1) 款、第 83 条,IPSG 标准;

目的与引渡:《国际刑警组织章程》第 31 条,《数据处理规则》第 10 条、第 34 条第 (1) 款、第 81 条、第 82 条、第 84 (b) 项、第 87 (b) 项,国际刑警组织大会 1984 AGN/53/RES/7 号决议;

人权与难民地位:《国际刑警组织章程》第 2 条第 (1) 款,《数据处理规则》第 5 条第 (2) 款、第 11 条第 (1) 款、第 34 条第 (1) 款、第 34 条第 (3) 款、第 86 条,相关国际人权公约。


委员会分析和结论

委员会分析认为:


犯罪描述:CCC 提供的指控虽为普通刑事犯罪,但缺乏申请人参与的明确证据,存在不确定性;

目的有效性:CCC 曾请求引渡,目的仍有效,但需结合人权因素;

人权与难民地位:DDD 法院确认 CCC 存在人权风险,申请人的难民身份虽不直接禁止向 CCC 引渡,但 CCC EEE 的合作可能导致其权利受损,且 CCC 未提供充分证据消除疑虑。


最终结论:涉申请人的数据不符合国际刑警组织关于个人数据处理的相关规则,应从国际刑警组织档案中删除。


2023 - Decision Excerpt N°5 - Extradition, Refugee Policy, Description of criminal activities, Due process.pdf



Iryns Berenstein
红色通缉移除案例
洗冤刑辩团队国际组是中国第一个致力于国际刑事业务(International Criminal Defense)的辩护团队,对红色通缉令的移除有深入研究
洗冤刑辩团队认真研究了近年来所有的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档案管制委员会发布的案例,日期截止2025年8月1日,总计73个案例。这些案例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是律师进行红色通缉令(Red Notice)移除辩护(Remove defense)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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