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金哲红故意杀人案
1995年9月29日,金哲红所在的永吉县双河镇发现一具女尸,后经辨认该被害人系双河镇人李影。同年10月11日,警方锁定金哲红,之后将其收容审查。该案历经吉林市中院、吉林省高院审理,最后经过三次一审,三次二审后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金哲宏死缓。

金哲红再审辩护律师 袭祥栋接受央视采访

无罪宣判后金哲宏与代理律师和儿子在法院门口合影(左一伍雷律师、左四袭祥栋律师)

7起重大命案无罪,10起涉⿊案件去⿊,50起⽆罪案件(不包括不批捕案件),30起取得显著辩护效果的涉民营企业影响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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