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洗冤刑辩团队认真研究了近年来所有的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档案管制委员会发布的案例,日期截止2025年8月1日,总计73个案例。这些案例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是律师进行红色通缉令(Red Notice)移除辩护(Remove defense)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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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析国际刑警组织CCF 2024‑03案例:申请人称国家滥用INTERPOL SLTD数据库出于政治动机,委员会依据第三条与数据处理规则审查后,认定涉案数据合法合规,不予删除,阐释政治性质认定与渠道滥用标准。...
2017-14号红色通缉令案例显示,申请人因政治表达遭 A 国通缉,国际刑警组织认定案件具有政治性质且程序不合规,最终驳回通缉请求。本文解析案件背景、法律框架及委员会审查结论,为涉外刑事辩护提供参考。...
刑辩律师李仲伟在“拯救无辜者洗冤行动”十周年之际,反思年轻律师对公益案件的冷漠,呼吁回归初心与利他精神。他指出,刑辩的价值不在于摘取“无罪案件”的光环,而在于面对冤案时的坚持、付出与良知。通过真实案例,他强调公益辩护是律师职业成长与灵魂洗涤的必经之路。...
申请人提供了符合《委员会操作规则》第 19 条意义的新元素,符合重新审查条件,对涉申请人数据是否符合国际刑警组织规则存在疑问,建议若 A 国国家中心局在一个月内未提供所需元素,阻断对 A 国提供的涉申请人数据的访问。...
洗冤刑辩护团队评析:红色通缉令的目的在于定位和逮捕引渡,在申请人的位置已经清楚的情况下,发布红色通缉令的国家应当采取行动实现其通缉目的,但因申请人是他们公民,他国不引渡本国公民,发布红色通缉令的国家未请求引渡存在合理性,档案委员会做出不撤销红色通缉令的决定。...
委员会分析认为:
目的有效性:来源国已知儿童位置及福利,黄色通缉令定位目的已达成;
家庭性质:案件源于监护权争议,属私人家庭纠纷,国际刑警组织非解决此类争议的适当机构;
合作必要性:两国法院作出冲突的监护权裁决,数据保留缺乏国际警务合作必要性。
最终结论:涉申请人及其子的数据不符合国际刑警组织关于个人数据处......
C国 提供的事实与提交给 D国法院的内容一致,但缺乏具体日期(如投票日期)、申请人影响他人的具体行为(如指示的时间、对象、形式)、知情依据及个人获益证据,不符合《数据处理规则》对 “具体、连贯事实” 的要求,扩散通报删除。...
红通数据符合《数据处理规则》对犯罪活动清晰描述的要求;一事不再理原则要求 “同一事实的终局判决” 及 “程序转移或双边协议”,本案中 DDD 未作出终局判决,CCC 与 DDD 未转移程序且无相关协议,故不适用。
引渡拒绝影响:EEE 因已过追诉时效为由拒绝引渡,但不影响其他国家基于红色通缉令启动引渡程序,且 C......
